尉犁县2020年征兵公告
依法服兵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军营是一所培养人才的大学校,是一座锻炼人才的大熔炉。当兵的历史是一笔不可多得的宝贵财富。谁选择了军营、谁就选择了光荣、选择了责任。广大适龄青年朋友们、好男儿、当兵去!
兵役登记
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兵役登记义务,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17周岁未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本人自愿应征的,也可进行登记报名。
已经进行过兵役登记,有参军意向的可以直接参加网上应征报名。
2020年兵役登记时间: 1月1日至6月30日
2020年应征报名时间: 4月1日至8月15日18时。
2020年征兵工作征集主体对象及条件
1、征集对象。 今年征兵工作,征集的主体对象为各级各类本科、大专院校在校生和毕业生,以及高中毕业生,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
2、年龄条件。 男青年为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岁至20岁,高中毕业生可放宽到21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岁。女青年为2020年年满18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至20周岁,普通高等应届毕业生可放宽至22周岁。根据本人意愿,可征集部分年满17周岁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入伍。
3、基本政治条件。 《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规定: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
4、基本身体条件。 身高:男青年不低于160cm,女青年不低于158cm。体重:男青年不超过标准体重(=身高-110)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青年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视力:应征男女青年的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采取准分子激光手术矫正视力的应征青年,手术时间距应征时间应在半年以上且无并发症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正常。内科:乙肝表面抗原呈阴性;血压收缩压12-18.66千帕(96-140mHg);舒张压:8-11.46千帕(60-86mHg);心率每分钟56至110次之间。
征兵工作安排及具体程序
1、网上登记报名。 有应征意向的青年(含在校生、应往届毕业生)可登陆“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及《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符合国家学费资助条件的,同时还应下载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分别交所在高校征兵和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2、参加征兵体检(8月初)。 7月底前由各乡镇进行目测初检。按全县统一计划安排,由乡镇组织应征青年(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兵役证、户口簿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4张)到县征兵体检站接受体格检查。
3、组织走访调查和政治审查(8月中下旬)。 在县征兵办统一组织下,对体检合格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应征公民应如实提供自己及家庭主要成员的有关情况。
4、办理入伍手续(9月初)。 体检、政审合格经批准入伍的应征公民,由县征兵办办理入伍手续,发给《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应征公民接到入伍通知书后,按规定办理户口注销、转(团)员关系、领取被服装具等。被批准入伍后,要十分注意安全,注意饮食卫生,不要远离驻地,随时准备按时到指定地点集合报到。
5、役前训练(在新兵入伍前10-12天)。 集中进行兵役相关政策及军事常识、部队管理等内容的学习教育。
6、交接、起运新兵。 一般9月10日开始起运新兵,当月30日前运送完毕。
7、检疫复查。 检疫复查指新兵到部队后接受的身体检查和政治复查。在规定时间内如发现身体、政治情况不符合条件,不宜在部队服役的,送回原籍,作退兵处理。
优待安置及与相关优惠政策
1、关于优待补助标准的规定
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家属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优待,优待金由县统一标准、统一筹措、统一发放。义务兵不低于上年度本县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发放优待金。
2、关于符合国家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安置的规定及优惠政策
士官服现役满12年以上的、获个人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士兵、战时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士兵、因战致残的5至8级的残疾士兵、烈士子女士兵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在报考公务员、参公编人员,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3、关于符合国家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标准的规定
符合国家安置条件的转业士官和义务兵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经费标准,分别不低于本县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额的2.5倍和1.5倍数额发放。国家指令安排的退役士兵在待安置期间,要按照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
4、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享有优惠政策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及其他优惠政策外,还享有下列优惠政策。
(1)优先选拔使用。 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持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军委政治工作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取为军官。
(2)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对服义务兵役的毕业生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货款本息的金额,最高不超过8000元;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高于8000元的,按照每年8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或者代偿;高校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低于8000元的,多余部分补给学生本人。
(3)免试提升学历。 自2022年起,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
5、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享受就学就业优惠政策
(1)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2)退役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3)退役后可根据需要参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4)教育部在“24365”校园招聘服务活动中开辟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专区,畅通求职就业渠道。
对违法违规的行为进行法律责任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一章“惩处”规定:
第六十一条 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以处以罚款;
(一)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的;(二)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的;(三)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参加军事训练和执行军事勤务的。
有前款第(二)项行为,拒不改正的,在两年内不得被录取为国家公务员、国有企业职工,不得出国或者升学。
战时有第一款第(二)、(三)项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二条 现役军人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的,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战时逃离部队,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明知是逃离部队的军人而雇用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三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拒绝完成本法规定的兵役工作任务的,阻挠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拒绝接收、安置退伍军人的,或者有其他妨害兵役工作行为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罚。
第六十四条 扰乱兵役工作秩序,或者阻碍兵役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给予处罚;使用暴力、威胁方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兵役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一)收受贿赂的;(二)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的;(三)徇私舞弊,接送不合格兵员的。
征兵咨询电话
县人武部:0996-4022242,邹代国 18139071798;
尉犁镇:王大旭 18799081382;兴平镇:司地克 13999626874;团结镇:关文强 18199230081 ;古勒巴格乡:王雄 16699664922 ;阿克苏普乡:孟严 18299811131;喀尔曲尕乡:鲁提普拉·吾买尔江 18909968036;塔里木乡:吴鹏勋 17397543113;墩阔坦乡:傅万军 13565047856。
廉洁征兵举报电话:县纪委 0996-4024401;县人武部纪委 0996-2361570。
来源:http://www.yuli.gov.cn/Item/104964.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