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远县城市管理局2020年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城管队伍建设,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根据县长办公会议纪要(〔2020〕38号)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设置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由安远县城市管理局组织,面向全县符合条件的公民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12名(限男性,其中招聘退役军人6名)。招聘采取面试形式择优聘用。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户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系安远籍人员(户籍地址或身份证号码为安远县的,均视为安远籍);
2、学历: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30周岁以下(1990年8月1日以后出生);
4、身高:身高1.65米以上(含1.65米)。
5、热爱城管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较好的与人沟通和表达能力;
7、招聘单位根据拟招聘职位需要提出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条件
同等情况下,退役军人(学历放宽至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政法院校毕业和有相关工作经验的符合条件者优先聘用。
(三)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被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辞退未满5年的;
5、身体或智力有残疾的;
6、按规定其它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5日至2020年8月14日(工作日),具体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网络报名);本人携带有关证件到安远县城市管理局四楼办公室报名(负责人:杜晓清、欧阳振旺),填写《安远县城管局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须提供如下证件:(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2)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3)学历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4)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和有关材料(如退役证等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
3、资格审查:组织统一面试前,用人单位根据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对报考者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同时邀请县纪委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组对资格审查过程进行监督)。
4、报考人员应留下准确无误的联系方式,并保持畅通。所有应聘材料不予退还。
四、组织统一面试
1、2020年8月20日至2020年8月21日,报考人员持身份证到县城管局四楼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2、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限定,经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持《准考证》准时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面试范围:与招聘职位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总分为100分。
五、确定入闱人员
根据面试成绩,按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分退役军人和非退役军人两条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各确定6名入闱人员。当退役军人考生为6人以下(含 6人)时,按该线考生人数差额1人确定入闱人员,空出的名额转移至非退役军人招聘名额。当非退役军人考生为6人以下(含 6人)时,按该线考生人数差额1人确定入闱人员,空出的名额转移至退役军人招聘名额。当退役军人和非退役军人两条线的考生均为6人以下(含 6人)时,按两条线的考生人数各差额1人确定入闱人员。
六、体检和政审
1、入闱人员在招聘单位的统一组织下,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相关文件执行。对不参加体检的,取消该考生入闱资格。
2、若有体检不合格者或中途有人退出等原因出现空缺时,则从未入闱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3、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4、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进行政审。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则从未入闱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确定参加政审人员。
七、公示
按照面试、体检和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相关媒体公示7天。
八、聘用与试用期
公示结束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予以聘用。新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发基本工资。试用期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九、用工方式及待遇
采取劳动合同制方式用工,由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工资为2400元/月(含“社保”“医保”),由县财政统筹拨付。
十、其他说明
1、报名登记表可自行下载打印。
2、本公告由安远县城市管理局负责解释。
3、联系电话:0797-3726712
附件:《安远县城管局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报名登记表》
安远县城市管理局
2020年8月4日
信息来源:http://www.ay.gov.cn/art/2020/8/5/art_1562_2422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