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2020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增城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职责
合同制法官助理5名。
主要职责:在法官指导下从事与立案、审判、执行等相关辅助性工作;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从事相应岗位工作的专业技能,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曾被开除过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5)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
(6)其他不宜担任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的情形。
(二)岗位条件
(1)全日制本科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30周岁,博士研究生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9月9日;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法学学士以上学位;非法学专业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的,需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9日0时至2020年9月11日24时,以发送邮件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2、请把报名资料(详见下文“报名需提交资料”第1-5项)扫描,一并通过电子邮件发至增城区人民法院政治部邮箱:zcfyzgb@126.com。网络报名资料务必扫描清晰,如因不清晰造成资料审核不过关的后果自负。发送邮件时,请将邮件主题命名为本人姓名;上传附件前请将所有材料压缩打包,命名要求同样为本人姓名。
3、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核后,将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准考证,考生需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前,请认真核对姓名、身份证、相片等信息内容,如发现与本人信息不一致,须在考试前一个工作日前致电我院更正。
(二)报名需提交资料:
1、《报名表》,请自行登录广州市增城区政府门户网站(www.zc.gov.cn)下载;
2、身份证、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复印在A4纸的同一面上,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
3、学历学位证书;
4、具备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的相关证明材料;
5、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相片。
(三)报名要求
报考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招用资格,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考试
招聘各环节通知公告、成绩均在广州市增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留意有关信息发布。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考察考生对岗位的适应情况。为确保招聘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如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不再取消或调减,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可参加笔试。
2、资格审核:面试前我院将对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审核,以笔试成绩的高低顺序,按照招聘职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核人数,考生需提交证明材料(详见上文“报名需提交资料”第1-5项)的原件及复印件。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核的,均不能参加面试,由此出现的面试对象空缺,可按该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以笔试成绩的高低顺序,按照招聘职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果达不到1:3的,按照通过资格审核的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与所聘职位的专业、岗位特点的适应性等。
各科考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并分别按照比例折合计入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者优先,如果同时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者,则依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笔试、资格审核、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并按职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招用考察人选,由我院进行考察政审。主要对拟招用人员的现实表现、以往工作单位表现情况、个人征信情况、计生情况以及适应所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进行考察,同时考生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和计生证明材料。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招用资格等情况的,如我院需要,可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六、公示与招用
考试、体检及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招用人选,在广州市增城区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本院按有关规定办理招用手续。
考试成绩自总成绩公布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可根据人员空额情况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七、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年薪(含五险一金)具体参照增城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聘员工资福利标准。
获聘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招用资格。
八、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用工作时间调整的,我院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广州市增城区政府门户网站(www.zc.gov.cn)发布公告。
1、报考者须在粤省事小程序中注册“粤康码”,并在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态、来粤方式等情况。报考者应持“健康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考试。
2、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中高风险地区名单可在“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
3、报考者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考试,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摘戴口罩外,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视为放弃考试资格。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九、其他事项
本公告及相关内容由增城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82123079,监督电话:020-82123055。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9月1日
文章来源:http://www.zc.gov.cn/gk/rsgz/dwzp/content/post_65224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