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鼓县人民政府2020年公开招聘司法行政工作辅助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弥补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力量薄弱的短板和弱项,确保我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经县十六届人民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司法行政工作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名额
拟招聘司法行政工作辅助人员11名(其中9个乡镇司法所,每个司法所各招聘1人,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招聘2人)。
二、招聘原则和条件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2.坚持公开、透明、平等竞争、人岗相适、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司法行政工作,事业心责任感强,吃苦耐劳,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退役军人、定向委培生及目前聘用为县司法局工作人员并签订劳动合同且在岗人员学历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学历。
3.20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5年9月1日—2000年8月31日出生)。
4.具有铜鼓县户籍,或在铜鼓工作2年以上的人员,或其配偶在铜鼓工作2年以上。
5.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条件: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有配偶、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正被立案审查等情形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有恶意失信行为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至今未撤销的;
(5)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和强制隔离戒毒的;
(6)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7)曾被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解聘的;
(8)有恶意失信行为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至今未撤销的;
(9)其他不适宜从事司法行政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岗前培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铜鼓发布、铜鼓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全县公开场所张榜公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0年9月14日-2020年9月21日(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
铜鼓县司法局人秘股(县行政大楼830室)。
3.报名咨询电话:
0795-8722465,文泽慧15270005703
4.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前,报考人员需在铜鼓发布、铜鼓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铜鼓县司法局公开招聘司法行政辅助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退伍证(退伍军人需携带)、定向委培协议、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报名表》两份,3张一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按照报名人员在《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证明进行认真核实。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按公布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本人无法领取的由代领人携带代领人身份证和报名人员身份证领取。具体考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没有按时领取笔试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初审不合格的,不予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彻招聘始终。
报名人数未达到规定的开考比例(1:3)时,原则上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总分各100分,按照比例进行折算(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最后总成绩)。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政治理论、时事、法律基础等相关知识,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铜鼓发布、铜鼓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同时公布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考生本人凭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形象气质、举止仪表等,满分为100分。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笔试+面试)由高到低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及考察入闱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和地点在铜鼓发布、铜鼓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考察
考察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情况,如所提供的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复审不合格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因考察不合格,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铜鼓发布、铜鼓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八)岗前培训和办理聘用手续
铜鼓县司法局组织对新招聘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后上岗。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后,由铜鼓县司法局负责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基本工资2000元/月,绩效工资200-800元/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聘用期为一年,每年考核一次,经考核合格的可续聘,考核不合格的解聘。如聘用人员单方解除合同,需经铜鼓县司法局同意方可解除,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九)未尽事宜由县人社局、县司法局负责解释。
2020年9月8日
附件:
铜鼓县司法局公开招聘司法行政工作辅助人员报名表
(扫描二维码可下载表格)
信息来源:http://www.tonggu.gov.cn/news-show-242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