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法警辅助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法院审判辅助人员队伍,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编外合同制法警辅助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职责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法警辅助员(非公务员编、非事业编) | 9(7男2女) |
(二)工作职责
法警辅助员工作职责:主要协助法院司法警察从事刑事押解和法庭值庭、诉讼保全、强制执行、安保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法警辅助员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没有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没有参与邪教活动;
2.身体健康,体型端正,男性,身高166厘米以上,双眼矫正视力0.8以上;女性,身高158厘米以上,双眼矫正视力0.8以上;
3.年龄18至26周岁(1993年11月4日至2002年11月3日期间出生,非在校生);
4.大专或以上学历,公安类、法律类相关专业优先(退伍军人放宽至高中或中专及以上);
5.报考者须于2020年10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6.自行解决居住。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其报名
1.存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配偶子女从事律师执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及上级法院所规定的任职回避情况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其他不宜担任编外合同制法警辅助员的情形。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时间:法警辅助员报名时间:2020年11月6日—2020年11月15日;
2.报名方式:报名资料打包压缩,以姓名+报考岗位命名(例:张三+法警辅助员)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到指定邮箱:hzfyzgb@126.com。资料可以电子文档、扫描件、图片或相片形式提交。
3.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报名表(本人填写附件一《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法警辅助员报名表》、附件二《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法警辅助员个人信息简介表》,学习、工作经历以及亲属情况等需要详细填写,本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必须详细以及能够联系到本人,需要上传相片);(2)身份证;(3)户口簿(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地址页、户主页及本人页);(4)学历、学位证(应届生可提供学生证及就业推荐表);(5)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应聘者必须对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通过考试拟聘用的法警辅助员,大专学历以上者需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发现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资格初审:我院收到报名材料后,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对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将在海珠公众网、海珠法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资料不齐全等不通过初审的考生,不再通知本人。
5.报名注意事项:从业经历以社保登记为准。
(二)资格审查
1.法警辅助员
时间初定:2020年11月19日上午9:00-10:00;
地点初定: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1202会议室。
(三)考试
1.法警辅助员考试分为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
(1)体能测试
①时间初定:2020年11月19日上午10:00-10:30;
②地点初定:待定;
③体能测试内容:纵跳摸高、4×10M往返跑、男子1000M跑。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标准;
④体能测试设合格和不合格,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员。
(2)笔试
①时间初定:2020年11月19日上午10:30-11:30;
②地点初定: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1202会议室;
③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④考生凭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未能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⑤设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合格分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3)面试
①时间初定:2020年11月19日下午2:30-5:30;
②地点初定: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1201会议室;
③面试对象须按我院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和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我院将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④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求职动机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对岗位的知晓度等。
⑤设定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合格分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
(4)考试总成绩
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面试工作结束后按总成绩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相同,依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法警辅助员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员。
(四)体检、组织考察、确定拟聘用名单
编外合同制法警辅助员考试设定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合格分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对象。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我院负责对其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进行考察。如出现体检、组织考察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等情况的,可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由用人单位组织考生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事业单位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自理。
(五)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不少于三个工作日),没有投诉或者经查投诉不实的,办理聘用手续,按照雇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经公示,被投诉查实不能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工资及待遇
获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待遇标准按海珠区雇员管理有关文件执行。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今后根据绩效考核、工作年限等情况,按照规定晋升级别档次,发放绩效奖励。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
(二)考生请加入报考岗位QQ群
海珠法院2020年11月招聘法警辅助员(群号:932328284),
(三)考生参加笔试、技能测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需携带身份证;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的,不得参加;
(四)网上报名提交资料后,超过资格审查规定时间没有前来参加资格审查以及笔试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五)公示内容通过海珠公众网和海珠法院官方网站发布,请考生留意公告内容;
(六)本招聘不办理户籍迁移手续,住宿自理。
(七)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报考者应持“粤康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笔试;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试期间全程佩戴口罩,请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本公告由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联系人:莫小姐,咨询电话:83005325。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2020年11月3日
附件下载:
附件1:2020年11月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法警辅助员报名表.doc
附件2:2020年11月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法警辅助员个人信息简介表.xls
文章来源:http://www.haizhu.gov.cn/hzdt/tzgg/zpxx/content/post_68833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