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教育局安排,为做好2012年教师资格认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户籍或工作单位、就读学校在日照市区范围内,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两科考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体检合格的非师范类申请人员及往届师范教育类申请人员。
二、申请教师资格程序
(一)网上申请
9月12日-17日,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按照网站提示进行教师资格网上申请。
1.选择认定机构。申请人员务必选择东港区教育局为认定机构,现场确认点选择“东港区教育局政工科”。
2.申请人根据提示和说明,如实填写教师资格申请信息(上传相片),核对无误后提交申请信息。
(二)现场确认,提交申请材料
时间:9月18日上午8:30—11:30 申请小学教师资格人员
下午2:30—17:30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
9月19日上午8:30—11:30 申请初中语文、数学教师资格人员
下午2:30—17:30 申请初中其它学科教师资格人员
地点:东港区教育局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地址:北京路西,济南路南,枣庄路东,北京路中学院内,乘公交30路、34路北京路中学站下车即到)
完成网上申请的人员,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1)《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1份(网上打印生成)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网上打印生成,A4纸正反面,不用钉子用胶水粘贴,本人在指定处签名,贴好照片);
(3)《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网上打印生成,需有工作单位或所在乡镇政府或户口所在派出所或应届毕业生所在学校盖章);
(4)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5)符合相应条件的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为合格);
(7)非师范类提供两科考试合格证原件(上交材料现场领取),往届师范类提供报到证、档案中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和教育实习鉴定表原件、复印件各1份;
(8)《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上交材料现场领取);
(9)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一张(与网上填报信息时上传的电子照片同一底版);
上报材料用公务用大信封,每人一袋分别装好,材料按以上顺序依次排列。在信封右上角标注姓名、身份证号、申请资格及学科、是否师范类直接认定。样式:
姓名 | |
性别 | |
身份证号码 | |
申请任教学科 | |
申请资格 | |
类别 | 师范类直接认定(或:非师范类认定) |
三、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务必按时参加网上申请,准确录入申请信息,牢记密码和系统生成的报名号,按时参加现场确认并提交全部申请材料。如因个人忘记信息,申请材料不全或未及时办理申请手续等原因而影响认定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负。
(二)申请人因故无法亲自提交申请材料的,可委托他人持全部申请材料按上述要求代为申请。
东港区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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