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2年思茅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的批复》(普人社复〔2012〕30号)规定和要求,现就思茅区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所属事业单位特殊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一)思茅区广播电视台
思茅区广播电视台隶属于思茅区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管理,属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招聘岗位及人数、条件
1.播音(主持)1名。云南省户籍,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女,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8月1日及以前出生),25周岁(1987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下,五官端正,形象气质好,口齿清楚,具有较强的普通话表达能力,普通话水平达一级乙等以上(以教育等相关普通话测评机构颁发的证书为准)。
2.节目包装(动画制作)1名。云南省户籍,专科及以上学历,男,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8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岁(1977年8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具备一定节目包装及动画制作能力,能熟练掌握3ds Max、 Adobe Premiere、 Adobe photoshop等软件,能独立完成电视台节目及片头包装,有在电视台从事节目包装及动画制作经验者优先。
(二)思茅区文化馆
思茅区文化馆系隶属于思茅区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管理,属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招聘岗位及人数、条件
文化工作者1名。云南省户籍,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音乐、舞蹈等专业,年龄18周岁以上(1994年8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1977年8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男女不限,五官端正,形象气质好,口齿清楚,具有较强的普通话表达能力。从事过音乐或舞蹈专业工作,有丰富的工作经验(有一年以上工作经验,单位出具证明)和较强的创作、编导能力者优先。
二、报名方式
(一)采取现场报名或电话传真报名
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9月28日止。
报名地点:思茅区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9--2124977 联系人:刘雪艳
0879--2122159 联系人:柴 莉
(二)报名须知
1.提交资料:报名时需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相关资格证、等级证的复印件各一份, 2寸免冠登记照片和生活彩色照片各两张,并填写报名表。
2.有条件者请提供5分钟以内个人相关播音、主持、音乐、舞蹈图像资料(DV、光碟均可)。
3.报名者认为可表现个人播音主持能力的其它资料。
(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
1.2012年9月1日以前人社部门批准录用的人员(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具有法律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
三、考试和计分办法
(一)考试
考试分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两部分。
1.播音主持岗位
专业技能测试及试镜内容为:播音(主持)的基础知识、消息写作、新闻采访、新闻工作职业道德及职业纪律等。
面试内容为: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现场播报、采编技能、节目策划、外表、气质、机敏反应和组织协调等能力。
2.节目包装(动画制作)岗位
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运用3ds Max、 Adobe Premiere、 Adobe photoshop等软件,独立完成电视台节目片头包装及宣传片、公益广告制作。
面试内容为: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气质仪表、机敏反应和组织协调等能力。
3.文化工作者岗位
该岗位报名人数超过30人,须进行初选,由报名者自行准备3分钟专业技能展示,评委现场打分,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取三分之一人数进入考试。若报名人数不超过30人(含30人),则直接进入考试,不进行初选。
专业技能测试内容:
(1)器乐演奏(任选一种乐器,演奏一首完整乐曲)或歌曲演唱(一首完整歌曲)。
(2)舞蹈基本功(三个及以上动作),舞蹈表演(3—5分钟完整片段)
(3)现场抽题创作并展示。
面试内容为: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气质仪表、机敏反应和组织协调等能力。
(二)计分
1.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
2.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考试总成绩合格分为60分(含6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不能聘用。
四、监督
整个招聘过程由区纪检监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监督。
四、其它要求
凡报名者须保障通讯工具通畅,以便招聘领导小组与其联系招聘事项;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与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五、体检和考核
考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支付。
(二)因体检、考核不合格者,从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参加体检和考核。
六、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二)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时必须实名反映。
七、组织纪律
(一)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思茅网)了解考试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公告。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询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二)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三)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随时终止或取消其参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思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思茅区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