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简章
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相关链接):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http://www.cpta.com.cn/rule/735.html)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部本级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http://www.cpta.com.cn/rule/736.html)
一、报考重要提示
(一)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报考简章》,按简章要求进行报考。
(二)本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事项,具体办理方式见“八、报考操作流程”;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和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三)2021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首次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报名。报名系统对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验需一定时间(24小时内),新报考人员应及早注册并完善注册信息,已注册报考人员应及时补充完善相关学历等信息。
(四)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五)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考生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严重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二、考试大纲
使用审计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确定的2021年度审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各级别考试大纲均已公布在审计署官网主页“公共服务”栏目内的“审计考试”专栏。(链接网址:http://www.icnao.cn/auditexam)。
三、考试设置
初、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均为2门:《审计专业相关知识》《审计理论与实务》,题型为客观题。
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2门:《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题型为主观题。
四、考试科目及时间
日期 | 类别 | 时间 | 科目 |
10月10日 | 初、中级 | 9:00—11:30 | 审计专业相关知识 |
14:00—16:30 | 审计理论与实务 | ||
高级 | 9:00—12:00 | 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 | |
14:00—17:00 | 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 |
五、证书取得
应试人员须在当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
六、报考条件
(一)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审计署关于深化审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84号)等的规定,参加初、中、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报考条件遵照以下执行: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具备良好的审计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自觉运用新理念和新技术提高审计工作水平。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4.报名参加审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1.2.3.项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及以上学历。
5.报名参加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1.2.3.项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
(2)具备硕士学位,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1年;
(3)具备双学士学位,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2年;
(4)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4年;
(5)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5年;
(6)高中毕业,审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后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10年。
6.报名参加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除1.2.3.项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后从事与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2)具备硕士学位,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后从事与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4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后从事与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4)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后从事与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6年。
通过会计、经济、统计、工程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中级职称,或通过评审取得工程师职称,参加高级审计师考试时,可以视同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取得审计师职称。
(二)“审计相关工作”“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的界定:审计工作主要包括从事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社会审计、内部控制稽核和风险管理岗位的工作。从事会计、经济、统计、工程等相关工作或者教育科研,且有审计实践经验的,可以作为从事审计(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工作经历由所在单位或工作登记单位确认。
(三)工作年限计算: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考试年度当年12月31日。可以计算年限的时间一般在参加工作、担任审计(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岗位之后起算,离开审计(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岗位后结束,具备相应学历学位前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实习期不计入工作年限。
(四)港澳台和外籍居民报考要求:港澳台和外籍居民可以报名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台和外籍居民持内地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可以直接填报相关信息;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考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条件的港澳台和外籍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
七、报考时间流程
(一)网上报名时间:6月7日至6月16日;
(二)现场核查时间:6月17日至6月18日(8:00-11:30;15:00-17-30);
(三)网上缴费时间:6月7日至6月21日;
(四)打印准考证时间:9月26日起;
(五)成绩公布时间:12月下旬;
报考人员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查询考试成绩。
(六)证书发放:厦门考区考生纸质证书领取时间请留意“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知(可根据通知要求选择现场办理或者邮寄办理)。
(七)考试地点:福建省2021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点拟设在福州,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八、报考操作流程
报名采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络报名、系统在线核查、核查部门在线核查(现场核查)、网络缴费的办法。具体流程如下:
(一)用户注册
首次报考人员须进行用户注册及照片上传(可登录福建人事考试网www.fjpta.com从“网上报名”入口登录)。已注册过的报考人员,注册信息不完善的,须补充完善相关注册信息。
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系统在线核查,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查询核查结果。
报考人员应妥善保管好本人用户名及密码,如泄露给他人导致个人信息外泄或填报信息错误,相关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照片上传
报考人员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照片处理工具软件(可到福建省人事考试网“相关下载”处下载),使用该软件报考人员自行对要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处理,生成文件名为“报名照片.jpg”的照片文件。只有通过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并自动通过照片审核。
报考人员进行报名时,系统默认使用注册时的照片。(特别提醒:注册时上传的照片将用于各项资格考试的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报考人员应慎重选用上传照片;新注册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白底证件照,已注册报考人员可延用原来的照片。)
(三)填报信息
注册完成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考试项目,进入网上报名界面(未进行身份、学历、学位核验的考生无法选择考试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填报相关信息后,系统提示报考人员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1.选择采用且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系统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报考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报考人员撤回承诺后,应按“未选择采用或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2.未选择采用或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报考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在线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在线上传相关材料后,等待核查部门进行在线核查。
报考人员可于上传相关材料2个工作日后,自行查看核查情况。
已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事项的报考人员,不可更改为“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1)须由核查部门在线核查的人员范围:
①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报考人员;
②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
③符合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
④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系统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⑤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通过系统在线核查的报考人员。
⑥其他报考条件不能通过系统在线核查的报考人员。
(2)须在线上传的材料包括: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图像(JPG格式);港澳台居民申请参加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应专业学历证书图像(需将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合并一张图片上传);
(四)信息确认
报考人员必须认真核对报名信息,再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报名信息确认后不可修改。
未确认报名信息前,可以点击考试状态流程中的“信息维护”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
(五)现场核查
在线核查过程中,核查部门可要求存疑报考人员补充提交相关材料。
厦门考区报考人员接到核查部门通知须进行人工现场核查的,请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湖滨东路319号C座三楼)办理人工现场核查(详见“七、报考时间流程”),未按要求进行人工核查的,将按考试报名无效处理:
(1)下载并打印报名表1份,由本人在承诺栏内签名;
(2)身份证原件;
(3)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港澳台居民申请参加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应专业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及国外学历的需要提供学历认证原件);
(4)其他补充材料。
(六)网络缴费
1.收费标准:根据财政厅、发改委相关文件,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按下列标准收取考试报名费。
级别 | 报名科目 | 考试报名费标准 |
初级 | 审计专业相关知识 | 62元/人、科 |
审计理论与实务 | 62元/人、科 | |
中级 | 审计专业相关知识 | 62元/人、科 |
审计理论与实务 | 62元/人、科 | |
高级 | 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 | 70元/人、科 |
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 | 70元/人、科 |
2.缴费使用E缴通公共缴费平台,如遇缴费技术问题请拨E缴通24小时客服热线400-888-5699。
3.报考人员网络支付成功后,公共网络缴费系统会显示本次缴费的电子票据信息。考生网上缴纳的费用直接与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连接,所缴款项直接进入福建省非税待解缴科目,实现电子票据信息化管理。缴款人可登入福建省财政电子票据公共服务平台http://220.160.52.215:8090/billcheck/#/home上进行查验电子票据并下载。咨询电话:0591-87097460。
4.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报名费网络缴纳成功,方为报名成功!(报名费不含教材费) 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九、失信处理
(一)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
打印准考证前,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
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暂按“报考条件待核查”处理,对其不进行成绩数据和证书相关操作,逾期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二)报考人员承诺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三)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应考须知
(一)应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考场规则》,按规则要求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并服从考点疫情防控安排。
(二)应试人员应诚信参考,自觉遵守《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在考试结束后,考试机构将进行雷同试卷的认定和处理。
(三)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主观题科目配发草稿纸,考后收回。
文章来源:http://hrss.xm.gov.cn/xxgk/tzgg/202106/t20210607_255631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