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下属事业单位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补充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现将连城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相关事项调整如下:
一、报名时间:延长自2021年7月5日至2021年7月16日止。
二、年龄限制:调整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其他招聘岗位、名额、范围和条件不变,仍按连城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2021年6月11日发布的《遴选公告》相关要求执行。
连城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2021年7月2日
连城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下属事业单位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工作力量,满足业务发展需要,拟向全县公开遴选在编在岗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遴选2名事业编制人员。具体岗位如下:
序号 | 主管部门 | 单位名称 | 岗位 名称 | 拟遴选人员条件 | |||
性质 | 学历 | 专业 | 其他条件 | ||||
1 | 连城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 连城县行政服务中心保障中心 | 专技岗位 | 事业人员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中共党员优先 |
二、遴选范围
我县符合遴选条件的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财政全额拨款)。
三、遴选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业务能力较突出,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沟通协调能力;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遴选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优先;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6月1日以后出生);
5.会熟练操作电脑常用办公软件。
6.符合回避等有关规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4.尚在新录(聘)用试用期或新进入事业单位工作未满3年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6月25日(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材料: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2021年连城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详见附件)。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地点:连城县行政服务中心(连城县莲峰镇莲中南路76-10号);联系人:柯加炜,联系电话:0597-3322699。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初审时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身份证明和同意报考意见,以及同底版1寸免冠近照3张。初审合格人员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供自己的真实信息,发现弄虚作假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遴选资格。对在遴选工作中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报有关单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考试
1.报名人数超过30人时,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少于30人(含),直接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2.笔试主要考查遴选报名人员的相关知识水平和写作能力,总分100分。
3.若需笔试,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 :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重点测试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应变能力以及职位(岗位)所具备的相应素质,面试总分100分。
4.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1.按各岗位成绩高低1 :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考察对象名次。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加一场面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考察对象名次。
2.考察由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组织实施,主要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经历和实绩以及胜任本岗位的能力,凡是能岗不适、人岗不适的,取消遴选资格。
3.严格审查考察对象人事档案,凡发现人员身份、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方面弄虚作假,伪造档案或档案材料涂改严重的,取消遴选资格。因上述原因取消遴选资格的,报经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依次递补对象。
(五)体检
1.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的要求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主管部门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行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经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依次递补。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六)公示和办理手续
1.体检合格的拟遴选人员名单在连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2.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符合相关规定的,办理调动等手续。
3.如因拟遴选人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5.如遴选对象不服从安排,取消遴选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遴选工作由连城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负责,县纪委监委派员全程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违反有关纪律的,严肃查处。
(二)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一旦发现遴选人员不符合遴选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资格。
(三)本公告由连城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连城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综合股0597-3322699
监督电话:
连城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 0597-3320802
附件:2021年连城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连城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2021年6月11日
附件下载 ·附件.2021年连城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xlsX
文章来源:http://www.fjlylc.gov.cn/xwzx/tzgg/202107/t20210702_180045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