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灵璧县总工会公开招聘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公告
根据安徽省总工会皖工〔2020〕36号关于印发《安徽省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实施意见》和市总工会工作要求,县总工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以充实工会工作力量。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四)坚持人事相宜、人岗匹配。
二、招聘职数、岗位及要求
具体见附件1《灵璧县总工会公开招聘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热爱工会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七)具有一定理论水平,熟悉《劳动法》、《工会法》、《工资集体协商》等法律法规;
(八)具有较强的文字处理、语言表达、社会活动、组织协调能力;
(九)服从日常管理和工作安排;
(十)35周岁以下,即1986年7月6日以后;具有灵璧县常住户口或居住证;
(十一)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7月13日至2021年7月14日(上午8∶ 30-11∶3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灵璧县总工会保障部
联系电话:0557-6031151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户口簿或居住证及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二寸免冠证件照4张,报名时填写2份《灵璧县总工会公开招聘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报名表》(见附件2),并由本人签名确认,确保提交的报名材料真实、准确。
其中:(1)全日制2021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或服务期内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或项目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及所提供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并由本人签名确认,凡出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资格等处理。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招考职位招聘计划数与确认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由招聘单位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具体准考证领取及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工会基础知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时事政治、党史知识、法律、人文、计算机基础知识、管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公文、写作等。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招聘单位不提供考试大纲,不指定复习材料。
笔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载明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分析、情境应变、言语表达、组织协调等能力。
面试人员按照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数量和比例1:2确定。对达不到比例的以实有人数为准。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进入体检,(如最后一名考生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以上仍然出现并列,以有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心理健康、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作进一步审查,确认其报名信息是否真实、准确。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一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五)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灵璧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五、聘用、管理和待遇
1.公示无异议的,总工会依法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在合同期内,凡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单位各项规章制度、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工作人员,总工会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2.本次招聘的人员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县总工会对招聘的人员履职尽责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对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参照有关标准给予奖励(考核办法另行制定)。对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续聘;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3.工资及社保待遇:参照灵璧县总工会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的工资待遇落实,3000元/月(含五险一金)。
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公告》由灵璧县总工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7-6031151
监督电话:0557-6031929
上述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1:《灵璧县总工会公开招聘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岗位一览表》
附件2:《灵璧县总工会公开招聘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报名表》
灵璧县总工会
2021年7月6日
文章来源:http://www.lingbi.gov.cn/zwxx/gsgg/1547364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