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中共丽水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对象
丽水市范围内在编公务员。
二、选调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事业心、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廉洁奉公;
(二)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
(三)中共党员;
(四)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工作满三周年以上,具有较强的政策业务水平和文字综合能力;
(六)达到当地组织人事部门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截至时间2012年10月10日);
(七)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2年10月10日-10月16日。
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方式,报考人员将报名材料提交中共丽水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市行政中心主楼四楼421室,联系电话:2090680、2090658)。
报名资料:《中共丽水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须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或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任职文件、证明公务员有关材料(复印件的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盖出具单位印章)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资格审查:由中共丽水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参加考试。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取消本次选调。
(二)笔试及面试
笔试。笔试以撰写文章的形式进行,笔试采用100分制。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6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注重对应试者能力水平、业务素质、个性特征和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察了解。面试采用100分制,60分为合格线。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及体检
根据应试者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中共丽水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组织考察,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是否适合选调职位作出评价。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对象,按1:1比例进入体检环节,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在规定时间不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选调资格。如果体检不合格,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及选调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对象,拟选调对象在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期满未发现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选调的按有关人事调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选调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并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报名人员在接到选调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选调资格,不再递补。
本公告由中共丽水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2090680、2090658
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
中共丽水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二○一二年十月八日
2012年中共丽水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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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中共丽水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doc》来源于丽水政府网,最近更新2012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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