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桥镇2023年上半年征兵公告
广大适龄青年及家长朋友们:
2023年上半年征兵工作已经开始,为便于大家了解征兵政策,响应国家号召,积极报名应征,现将板桥镇2023年上半年征兵工作重点内容公示公告如下:
一、兵役登记
《兵役法》规定: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按照兵役机关的安排在当年进行初次兵役登记。登记截止时间为6月30日。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基本流程
上半年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日-2023年2月10日。
适龄青年可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s://www.gfbzb.gov.cn/yzbm/)自行报名应征,也可以向户籍所在村(社区)登记报名,报名通过后根据应征地兵役机关通知参加后续征集工作,通常包括初检初考、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役前教育、审批定兵、交接起运等。板桥镇预计于2023年2月1日起组织开展初检初考。
三、重点征集对象
以往届大学毕业生、2023年专科毕业生,中专高级技师毕业生(已取得高级技工证和毕业证)为上半年重点征集对象。
上半年参军的普通本科及以上毕业班学生,完成专业理论课程的学习与相关实习、仅需毕业设计和论文答辩评审合格即能毕业的,就读高校于3月份开辟上半年参军入伍学生毕业设计和论文答辩绿色通道,毕业班学生凭预定兵通知书参加评审,合格的视为应届毕业生。
四、征集年龄
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年满 18 至 22 周岁(2001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出生);
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上半年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班学生,年满 18 至 24 周岁(1999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出生);
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 26 周岁(1997年1月1日出生)。
五、征集条件
政治条件和体格条件分别按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
六、优待政策
(一)优抚优待
家庭优待:参军入伍青年按规定享受优待政策,由批准入伍地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其家庭享受军属待遇,由户籍所在地负责落实相关优待。
悬挂光荣军属牌:对当年入伍的义务兵、直招军士,在翌年春节前将光荣军属牌悬挂到位。
出行优先:全国飞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者应当在购票、安检、候车、乘车等环节对军人提供优先服务。
游览优待:现役军人凭有效证件参观游览公园、博物馆、名胜古迹享受优待。
医疗优待:《军人及军队相关人员医疗待遇保障暂行规定》:现役官兵家属在军队医疗机构就医免费或者优惠,其中:18周岁以下子女和持军人保障卡的军人配偶,直接减免费用;持社会保障卡的军人配偶和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父母,经医保结算并扣除完全自费部分后,剩余医疗费用予以免收;军官、军士的父母和配偶父母,经医保结算并扣除完全自费部分后,门急诊和住院费用予以优惠。
(二)经济优待
国家资助学费: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云南省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按照上年度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确定(每年约一万多元),有条件的地区视财力情况,可进一步提高优待金标准。
大学生入伍奖励金:各类高校应(往)届毕业生被征集为义务兵的,省级按应往届毕业生参军入伍(含上半年毕业班学生)本科8000元/人、专科6000元/人给予奖励;在校硕士研究生按本科毕业生标准奖励。二次入伍人员给予4000元/人奖励。
保山市在省奖励的基础上再给予以下奖励:应往届毕业生参军入伍(含上半年毕业班学生)本科5000元/人、专科4000元/人,二次入伍人员奖励5000元/人。
隆阳区在省市两级奖励的基础上,本科应往届毕业生一次性再奖励10000元,专科毕业生8000元。从隆阳入伍的现役军人服现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奖励2000元/次,荣立二等功的奖励5000元/次,荣立一等功的奖励10000元/次。
(三)选用培养优待
优先选择去向:凡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合格的大学毕业生全部定兵,其他大学生择优定兵;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优先选择服役去向,临床医学类毕业生尽量安排到部队医疗系统服役。
选取军士:对符合军士选取条件的士兵,同等条件下具有全日制大专毕业以上学历的优先选取。取得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大学毕业生士兵,首次选取为军士确定军衔等级和工资起点标准时,其在普通高等学校按规定学制就读的年数视同服役时间。
报考军校:现役士兵报考军官学校基本条件: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政治条件;义务兵服现役满1年,军士满2年,不超过3年,且在本军级单位工作满半年(截止当年6月30日);身体和心理健康,未婚。
士兵提干: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基本条件:基本素质,政治立场坚定,志愿献身国防事业,是中国共产党党员或者入党积极分子;学历要求,大学本科毕业的,主要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含毕业学年入伍,服役期间取得学历和学位的);专业要求,男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推荐对象专业不限。
(四)就业安置优待
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军士服现役满12年的;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烈士子女的,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退役士兵在艰苦地区和特殊岗位服现役的,优先安排工作;因精神障碍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予以妥善安置。
参加公务员招录:在招录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聘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各级党政机关在组织开展选调生工作时,优先选调有服役经历的优秀大学生。
纳入基层服务计划:在军队服役5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3年内报考公务员,共享我省“三支一扶”等面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定向考录计划。从2022年起,保山市每年按当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数的5%定向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需同时符合退役3年内、服役2年以上、经保山市各县(市、区)兵役机关批准入伍、入伍时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
国有企业专项招录: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企业在新招录职工时拿出5%的工作岗位,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之间公开竞争,用人单位择优招录。经保山市各县(市、区)兵役机关批准入伍,符合招聘条件的,给予笔试加10分的优待政策,服役期间荣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再加5分,累计加分不超过15分。
(五)复学升学优待
毕业班学生上半年参军入伍政策:上半年参军的高职(专科)毕业班学生,完成专业理论课程学习并取得毕业规定所需学分、仅需再完成毕业实习即能毕业的,部队服役经历等同于毕业实习,所在高校7月份颁发毕业证书。上半年参军的普通本科及以上毕业班学生,完成专业理论课程的学习与相关实习、仅需毕业设计和论文答辩评审合格即能毕业的,就读高校于3月份开辟上半年参军入伍学生毕业设计和论文答辩绿色通道,毕业班学生凭预定兵通知书参加评审,合格的7月份颁发毕业证书。
高职(专科)升学:2022年起,根据教育部规定,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
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全国每年安排8000人的专项计划,在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
考研加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复学完成本科毕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七、征兵咨询渠道
(一)应征青年可自行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网上咨询。
(二)拨打板桥镇征兵办公室电话咨询:18908759450。
(三)到户籍所在的村(社区)进行咨询、报名。
板桥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3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nQVUhNCBMJ_hzgP4-B7jn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