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检察系统2023年度考试录用检察官助理职位公务员面试工作公告
根据《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及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现将保山市检察系统2023年度考试录用检察官助理职位公务员面试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
2023年5月10(星期三)上午9:00开始。参加面试的考生于8:00前到面试地点集中,8:00以后到达的考生即为迟到,将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地点
中共保山市委党校,地址:隆阳区龙泉路西段文笔塔旁。
三、面试方式
采用模拟法庭控辩的面试方式。每场面试安排报考同一职位的所有考生,同时进行面试抽签,决定场次以及控、辩角色。对于等额面试或者抽签后轮单的考生,由面试组织单位安排工作人员扮演对方角色进行控辩。正式进行面试前,每个考生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有20分钟的准备时间,构思发言提纲(考生不得将备考资料带入备考室,在备考室准备的发言提纲可带进考场)。每场面试时间控制在25分钟内,其中,考官指导语3分钟内;考生按控辩顺序对案例阐述己方观点各3分钟,自由辩论阶段各5分钟,最后陈述各3分钟。
四、面试程序
(一)参加面试的考生按照规定时间到中共保山市委党校报到,工作人员对考生进行点名,核对考生身份信息。
(二)安检,收取考生通讯工具及随身物品。
(三)面试考官等抽签确定考场。
(四)工作人员将考生由集合地点有序引导至候考室,组织考生抽取面试序号。
(五)考生代表抽取试卷。
(六)考生佩戴序号牌由工作人员引导至面试考场进行面试。
(七)考生面试后,由工作人员带离考试区域。
(八)宣布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
五、面试评分方法
(一)面试满分为100分,参加面试人数与招录人数比例达到或高于2:1的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2:1的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应于面试当天向报考者公布面试成绩。若考生的面试成绩无法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则无论其笔试成绩的高低,均视为不合格,不予录用。
(二)综合成绩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点后3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由招录单位认真核实是否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的情形(详见《报考指南》),具有“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情形的人员优先确定为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然后依次按照面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综合成绩=(笔试合成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考生须提供的材料
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资格复审合格后加盖印章的笔试准考证、资格复审确认单及考试承诺书,提供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对,上述证件材料缺失者不得参加面试。
七、其他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到达面试地点报到,考试期间进行封闭管理。未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地点报到的考生,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考生若无正当理由不参加面试,按“扰乱考试秩序”给予处理。
(三)考生不得穿着有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参加面试,违者将对其面试成绩扣减5分。
(四)考生全程不得使用电子物品和文字资料。考生如有将电子物品和文字资料随身带入候考室、面试考场的行为,将按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五)面试序号是考生的唯一标识,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及其亲属姓名、工作单位等能够识别考生个人身份的信息,违者将对其面试成绩扣减5分。
(六)考生面试时必须使用普通话。
(七)按照回避的有关规定,考生与考场内考官或工作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提出回避。
(八)面试结束后考生不得带走面试题本和草稿纸。
(九)考生在候考室、备考室、面试考场、休息室内禁止大声喧哗和吸烟。
(十)考生须遵守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否则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一)本次面试不指定相关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辅导培训。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保山市检察系统2023年度考试录用检察官助理职位公务员面试日程安排
保山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5月5日
附件:
来源:http://www.baoshan.jcy.gov.cn/bjdt/202305/t20230505_412518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