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盟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为进一步落实司法体制改革,根据工作需要,现就西盟县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聘用制书记员3名。
二、岗位职责
(一)负责检察业务的事务性工作;
(二)负责案件办理中的各项记录等工作;
(三)负责案件材料的录入、整理、保管及归档等工作;
(四)负责法律文书的校对、文印、收发和各类工作材料的管理;
(五)负责案件办理中辅助性、事务性、保障性工作:
(六)其他。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考试招聘的人员,应当符合以下基本资格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3.年满18周岁;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大专以上学历;
7.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聘用制书记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等纪律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被相关单位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4年3月11日—20日。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址:西盟县兴盟路404号(西盟县人民检察院三楼办公室A301室),联系电话:0879-8342065。
(二)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2.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3张;
3.毕业证书、学历证书及其他证书复印件。
4.《附件2: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
考生应对以上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准确和有效性负责。
五、考试
(一)笔试
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占综合成绩的30%,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岗位技能测试
岗位技能测试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占综合成绩的40%。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笔试和岗位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岗位技能测试成绩之和,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人员放弃面试的,从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如出现该岗位无人递补或人数不足上述比例的,可进行等额面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占综合成绩的30%。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岗位技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满分100分,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依照笔试、测试、面试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和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人选。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深入到单位及社区、乡镇等考察被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各方面表现。
七、公示和聘用
确定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五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
此次招聘可根据此次招聘考试综合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进入面试未被聘用且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确定为该岗位的递补候选人,在一年内从本次招聘的递补候选人中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递补,通过体检、考察、公示程序,经西盟县人民检察院审批后聘用。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待遇和保障
按照《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九、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参加本次招聘考试各环节时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迟到的不得进入考场。考场不提供笔、橡皮擦等相关考试用具,由考生自带参加考试。考试期间手机等电子设备不得带入考场,一经发现,视为作弊,当场取消考试资格。
(二)招聘工作期间,报考人员应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拟聘用人员如有未解除劳动关系情形的,须在规定时间前,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西盟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附件1: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计划表.docx
附件2: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docx
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24年3月8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dLOP3O7kTylEzlwSgPit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