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乐镇人民政府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民乐镇人民政府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招聘人数:2人
招聘岗位: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分配
三、招聘条件
(一)在普洱市辖区内进行了失业登记,连续失业时间为1年以上。
(二)专科及以上学历,无违法记录,退役军人、本地户籍或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不超过35周岁(含35周岁)。
四、报名方式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携带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等相关个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于规定报名时间内前往民乐镇人民政府报名。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报名时间:2024年3月7日至3月2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民乐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
联系人:李兴强
咨询电话:0879-5331128
六、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面议。
七、注意事项
(一)各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二)如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按相关规定和时限参加招聘相关环节的,均视为自愿放弃。
(三)此公告内容及未尽事宜由民乐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民乐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7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H7XV-2RZiXiclk9BH2EuV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