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面向2023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
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告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根据工作需要,普洱市计划面向2023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4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46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普洱市面向2023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岗位计划表岗位计划表》(附件1)。招聘的大学生乡村医师需承诺连续、全职在村卫生室服务至少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并于入职后3年内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如未能按期取得相应资格,则解除聘用合同。
三、招聘范围
招聘人员范围是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专业的2021、2022和2023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符合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按同等对待人员也可报考,包括:1.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2.参加“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3.大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于2023年培训合格的。符合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详见《普洱市面向2023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岗位计划表》(附件1)。
报名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24年4月1日。
四、应聘人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2.报名时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
3.现役军人、在读学生;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五、招聘政策
(一)本次专项招聘严格执行国家和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择优予以招聘。
(二)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限制;不收取应聘人员报名费。
(三)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可免笔试。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因特殊工作情况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书面委托他人持相关材料到现场代为报名。
2.报名地点:普洱市卫生健康委三楼人事科302室。
3.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4年3月27日至3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4月1日;
笔试时间:2024年4月9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报名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蓝白渐变底正装彩照3张;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1份。其中,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普洱市面向2023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报名登记表》3份(见附件2);
(4)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5)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支撑材料原件扫描件。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初审合格后,以电话形式通知资格初审人员参加复审和笔试。未通过资格初审者不再单独通知。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于2024年4月8日,到普洱市卫生健康委三楼人事科302室领取准考证。准考证作为参加笔试、查询笔试成绩以及后续招聘程序身份验证的重要凭据,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无准考证不得参加后续招聘程序。
(三)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笔试主要测试乡村医生岗位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满分100分。笔试结束后划定合格分数线,并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2或等额(等额开考岗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可免笔试,不占其他人员面试比例。
成绩公布后1日内接受应聘人员分数查疑申请(查疑类型: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考生在符合查疑情形下,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302室申请查疑,逾期不再受理。
(四)资格复审
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按照参加资格复审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2:1或等额开考岗位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如出现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相同首位及中位并列时按人数比例进入资格复审,末位并列时末位应聘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免笔试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照笔试分数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2024年4月11日,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按照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3.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当天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2:1比例的,不再进行递补,可降低比例或等额进行面试。所有岗位设置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
(六)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满分100分,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相加得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均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免笔试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前。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
(七)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考察的应聘人员。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八)体检
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体检。原则上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结果即为体检结论。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
因下列情况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1.放弃面试资格的;
2.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以本人书面申明为准)。
(九)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www.pes.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时,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
4.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5.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七、招聘纪律
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构成履职回避关系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本人须主动申请回避。
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八、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公告通过普洱市人民政府网(www.pes.gov.cn)面向社会发布,后续相关招聘信息请及时关注门户网站,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三)请各位报名人员认真对待,审慎报名,参与资格复审但未参加后续招聘环节、签订协议后放弃、未按规定到聘用单位报到等行为属于浪费考录资源的行为,将被记入事业单位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
(四)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一)联系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咨询电话: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879-2149862
思茅区卫生健康局:0879-2815177
宁洱县卫生健康局:0879-3239017
墨江县卫生健康局:0879-4236847
景东县卫生健康局:0879-6228708
景谷县卫生健康局:0879-5221044
镇沅县卫生健康局:0879-3029502
江城县卫生健康局:0879-3721133
孟连县卫生健康局:0879-8725455
澜沧县卫生健康局:0879-7221906
西盟县卫生健康局:0879-8343361
附件:1.普洱市面向2023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岗位计划表
2.普洱市面向2023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报名登记表
普洱市面向2023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
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3月26日
附件【附件1.普洱市面向2023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岗位计划表.docx】
附件【附件2.普洱市面向2023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登记表.xls】
来源:https://www.puershi.gov.cn/info/131222/1591742.htm
附件1 普洱市面向2023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 大学生乡村医生岗位计划表
序号 | 招聘单位 | 岗位代码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学历 |
学位 |
年龄 |
专业 |
其他条件 |
备注 |
|
1 | 思茅区 |
六顺镇中心卫生院 |
001 | 团结村卫生室大学生乡村医生 | 1 | 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 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 |
2021、2022和2023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或按同等对待人员) |
户籍不限 |
2 |
龙潭乡卫生院 |
002 | 平掌寨村卫生室大学生乡村医生 | 1 | |||||||
3 |
云仙乡卫生院 |
003 | 曼东山村卫生室大学生乡村医生 | 1 | 限普洱市户籍 | ||||||
4 | 宁洱县 |
同心镇卫生院 |
004 | 那勐勐村卫生室大学生乡村医生 | 1 | 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 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 |
2021、2022和2023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或按同等对待人员) |
限普洱市户籍 |
5 |
磨黑镇中心卫生院 |
005 | 把边村卫生室大学生乡村医生 | 1 | |||||||
6 |
普义乡卫生院 |
006 | 田头村卫生室大学生乡村医生 | 1 | 户籍不限 | ||||||
7 |
德安乡中心卫生院 |
007 | 曼达村卫生室大学生乡村医生 | 1 | |||||||
8 |
黎明乡卫生院 |
008 | 仙人村卫生室大学生乡村医生 | 1 | |||||||
9 | 墨江县 |
孟弄乡卫生院 |
009 | 石龙村卫生室大学生乡村医生 | 1 | 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 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 |
2021、2022和2023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或按同等对待人员) |
限普洱市户籍 |
10 |
景星镇卫生院 |
010 | 曼兰村卫生室大学生乡村医生 | 1 | |||||||
11 |
通关镇中心卫生院 |
011 | 清平村卫生室大学生乡村医生 | 1 | |||||||
12 |
新抚镇中心卫生院 |
012 | 中义村卫生室大学生乡村医生 | 1 | 户籍不限 | ||||||
13 |
坝溜镇卫生院 |
013 | 骂尼村卫生室大学生乡村医生 | 1 | |||||||
14 | 景东县 |
文龙镇卫生院 |
014 | 勐涝村卫生室大学生乡村医生 | 1 | 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 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 |
2021、2022和2023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或按同等对待人员) |
户籍不限 |
15 |
花山镇卫生院 |
015 | 文岔村卫生室大学生乡村医生 | 1 | |||||||
16 |
龙街乡卫生院 |
016 | 和哨村卫生室大学生乡村医生 | 1 | |||||||
17 |
林街卫生院 |
017 | 龙洞村卫生室大学生乡村医生 | 1 | |||||||
18 |
大朝山东镇中心卫生院文玉分院 |
018 | 长发村卫生室大学生乡村医生 | 1 | 限普洱市户籍 | ||||||
19 | 景谷县 |
永平镇中心卫生院 |
019 | 南谷村卫生室大学生乡村医生 | 1 | 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 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 |
2021、2022和2023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或按同等对待人员) |
限普洱市户籍 |
20 |
永平镇中心卫生院 |
020 | 双龙村卫生室大学生乡村医生 | 1 | 户籍不限 | ||||||
21 |
永平镇中心卫生院 |
021 | 昔俄村卫生室大学生乡村医生 | 1 | |||||||
22 |
威远镇卫生院 |
022 | 文会村卫生室大学生乡村医生 | 1 | |||||||
23 |
威远镇卫生院 |
023 | 文朗村卫生室大学生乡村医生 | 1 | |||||||
24 | 镇沅县 |
按板镇中心卫生院 |
024 | 宣河村卫生室大学生乡村医生 | 1 | 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 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 |
2021、2022和2023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或按同等对待人员) |
限普洱市户籍 |
25 |
勐大镇卫生院 |
025 | 西山村卫生室大学生乡村医生 | 1 | |||||||
26 |
古城镇卫生院 |
026 | 建民村卫生室大学生乡村医生 | 1 | 户籍不限 | ||||||
27 |
恩乐镇卫生院 |
027 | 文旧村卫生室大学生乡村医生 | 1 | |||||||
28 |
振太镇中心卫生院 |
028 | 文东村卫生室大学生乡村医生 | 1 | |||||||
29 | 江城县 |
康平镇中心卫生院 |
029 | 瑶家山卫生室大学生乡村医生 | 1 | 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 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 |
2021、2022和2023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或按同等对待人员) |
户籍不限 |
30 |
康平镇中心卫生院 |
030 | 大树脚村卫生室大学生乡村医生 | 1 | |||||||
31 |
国庆乡卫生室 |
031 | 嘎勒村卫生室大学生乡村医生 | 1 | |||||||
32 |
国庆乡卫生室 |
032 | 哈播村卫生室大学生乡村医生 | 1 | |||||||
33 | 澜沧县 |
富邦乡卫生院 |
033 | 平安村卫生室大学生乡村医生 | 1 | 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 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 |
2021、2022和2023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或按同等对待人员) |
限普洱市户籍 |
34 |
竹塘乡中心卫生院 |
034 | 老炭山村卫生室大学生乡村医生 | 1 | 户籍不限 | ||||||
35 |
惠民镇中心卫生院 |
035 | 付腊村卫生室大学生乡村医生 | 1 | |||||||
36 |
惠民镇中心卫生院 |
036 | 景迈村卫生室大学生乡村医生 | 1 | |||||||
37 |
拉巴乡卫生院 |
037 | 芒东村卫生室大学生乡村医生 | 1 | 限普洱市户籍 | ||||||
38 | 孟连县 |
公信乡卫生院 |
038 | 广科村卫生室大学生乡村医生 | 1 | 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 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 |
2021、2022和2023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或按同等对待人员) |
不限户籍 |
39 |
公信乡卫生院 |
039 | 班别村卫生室大学生乡村医生 | 1 | 限普洱市户籍 | ||||||
40 |
公信乡卫生院 |
040 | 公信村卫生室大学生乡村医生 | 1 | |||||||
41 |
富岩镇卫生院 |
041 | 大曼糯村卫生室大学生乡村医生 | 1 | |||||||
42 | 西盟县 |
勐梭镇卫生院 |
042 | 班母村卫生室大学生乡村医生 | 1 | 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 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 |
2021、2022和2023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或按同等对待人员) |
限普洱市户籍 |
43 |
勐梭镇卫生院 |
043 | 秧落村卫生室大学生乡村医生 | 1 | 户籍不限 | ||||||
44 |
力所乡卫生院 |
044 | 佐扩村卫生室大学生乡村医生 | 1 | |||||||
45 |
新厂镇卫生院 |
045 | 窝羊村卫生室大学生乡村医生 | 1 | |||||||
46 |
岳宋乡卫生院 |
046 | 班帅村卫生室大学生乡村医生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