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所属的宁波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中心决定面向全省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中心是宁波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所属财政全额补助(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研究起草全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标准规范;协调全市专业应急处置力量的联动;指导和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提供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技术和信息支撑;承担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备案管理;组织协调市级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和培训;承担全市重大危险源备案管理等。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 | 岗位类别 | 人数 | 岗位职责 | 招聘专业及学历(学位)要求 | 招聘范围 | 其他资格条件 |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岗位一 | 专技 | 2 | 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日常工作、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应急值守等工作。 | 化学化工、化工设备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浙江省户籍 | 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具有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年龄35周岁及以下;具有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 |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岗位二 | 专技 | 2 | 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日常工作、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应急值守等工作。 | 化学化工、化工设备相关专业或环境与安全类中的安全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浙江省户籍 | 从事相关工作二年及以上,年龄30周岁及以下;具有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 |
会计财务岗位 | 专技 | 1 | 负责财务、统计等工作。 | 财会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浙江省户籍 | 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具有助理会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工作三年及以上,年龄30周岁及以下;具有(中级)会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 |
文秘岗位 | 管理 | 1 | 负责文秘、宣传、档案、信息报送等工作。 | 法律、新闻、文秘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浙江省户籍 | 从事相关工作三年及以上。 |
注:以上学历、年龄及相关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2012年10月29日9:00至2012年11月6日16:00。
2、报名办法
采用网络报名。请报考者登录宁波人才网(网址:http://www.nbrc.com.cn)“考试报名”栏目,选择进入“宁波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期间,报考者可以更改报考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3、上传照片
报考者报名后获取报名序号,同时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照片为30k以内,不大于120×1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照片必须是近照,便于笔试入场时比对。
4、资格初审
时间:2012年11月7日—11月12日。
在此期间,招聘单位将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报名系统不对外开放。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
5、缴费确认
时间:2012年11月13日9:00—11月15日16:00。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宁波人才网首页“考试报名”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网上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注:缴费确认完成才算报名成功)。
笔试考务费标准:40元/科(浙财综字〔2007〕7号)。
6、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7、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2年11月20日14:00—11月22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首页“考试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
8、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应对在网上提交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笔试时间定于2012年11月24日9:00-11:00,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知应会或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具体考试科目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具体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2、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每个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名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通知将在宁波市安全生产网(网址:http://www.nbsafety.cn)和宁波人才网上公布,资格复审对象须由本人携带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或所在地户证中心户籍证明)、职业(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劳动合同或城镇企业养老保险交费凭据、从事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按资格复审通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审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面试资格。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未通过出现招聘岗位面试名额空缺,所空缺面试名额将由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各招考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的3倍(不足3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如出现与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可并列进入面试)。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者在宁波市安全生产网和宁波人才网上公布。进入面试的考生可在网上下载《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4、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将在宁波市安全生产网和宁波人才网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市安全生产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办理录用手续的同时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87173547;87173588,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173583(上午09:00-11:30,下午2:00-17:30,周六、日除外)。
宁波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O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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