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岗教师服务期为3年。国家鼓励特设岗位教师聘期结束后继续扎根基层从事农村教育事业。对于三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各地要保证及时入编并落实工作岗位,做好相关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连续计算工龄、教龄,不再实行试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