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岗位
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党纪党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热爱工作、品行端正、吃苦耐劳、身体健康。
2.无违纪违法、失信被执行等不良记录。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
5.熟练操作计算机,掌握常用办公软件。
6.保山市城镇区域户籍(可自行打开链接查询户籍所在地是否属于城镇区域,其中:城乡分类代码1开头的为城镇区域http://www.stats.gov.cn/sj/tjbz/tjyqhdmhcxhfdm/2023/index.html);
7.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8.名下有存续的市场主体(含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作社等)信息或在市场主体中有从业信息(含合伙人、监事、理事、企业联络员、财会负责人等)的人员、已享受过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满的人员不在招聘范围内。
三、工资待遇
人员一经聘用,按照政策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合同1年1签,试用期工资2500元/月,正式聘用后工资待遇30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单位不提供食宿,差旅费按有关规定报销,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4年6月19日—7月19日,(工作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隆阳区同仁街26号市政府3楼308室)。
(三)报名方式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现场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报名登记表、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云南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个人所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工作联系电话:0875—2146068。
五、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主要考察语言表达、综合分析、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处理等基本素养。笔试、面试时报名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无法联系或未按时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按综合成绩(笔试*50%+面试*50%)从高到低确定拟招聘对象进行体检和政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规定(试行)》,体检费用自理;政审由市政府办公室组织人事科组织实施。经体检、政审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若遇录取后未来报到上班的,按综合成绩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纪律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二)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好职责,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实行回避制度。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2.云南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
附件1: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附件2:云南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19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HzlEtcpyeWbOphh5bEfx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