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中共镇康县委宣传部公开招聘3名编外聘用人员(专业技术)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共镇康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下达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额度的通知》(镇编字〔2024〕38号)、中共镇康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编外人员额度使用证明》(2024年7月16日)要求,中共镇康县委宣传部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编外聘用人员(专业技术)。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工作岗位:中共镇康县委宣传部编外聘用人员(专业技术)。
(二)工作职责:具体负责镇康广播电视发射台(刺树丫口发射台、凤尾发射台)值守工作和县委宣传部广播电影电视股相关工作。
(三)工作地点:刺树丫口发射台(南伞镇刺树丫口自然村)、凤尾发射台(凤尾镇人民政府)及县委宣传部部机关。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开、竞争、择优,能力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本次共招聘编外聘用人员(专业技术)3名,限男性。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能够服从工作安排,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国家秘密,无违法犯罪记录;
3.年龄范围: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不良嗜好,具有一定的协调沟通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各类软件。
6.无传染性疾病;
7.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有电力或计算机网络维修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本人及主要社会关系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3.曾因违反劳动用工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4.正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审查调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本人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或是患有恐高症等不宜从事台站值班值守工作的;
7.在读全日制高校学生;
8.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9.其他不适合从事台站值班值守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环节
1.报名时间
2024年7月23日至8月3日(工作日期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个人简历、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3张免冠正规近照,到中共镇康县委宣传部办公室报名(南伞镇泰和路165号县四班子大楼五楼),联系人:王凤麟,联系电话:15012021909、6630140。
(二)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条件由中共镇康县委宣传部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隐瞒有关情况的,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政审环节
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政审环节,政审参照《公务员政治考察工作办法》执行,政审不合格的,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四)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以电话或短信形式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如遇体检不合格或医院建议复查的应聘者,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或放弃体检者,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参加聘用的资格。
(六)拟聘人员公示
按照招聘岗位需求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聘用,对公示期内群众反映存在问题的人员,待问题核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由中共镇康县委宣传部与拟聘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为1个月。被录用人员除考取公务员、事业单位等岗位以外,不能随意提出辞职要求。在履行工作中发现作风不正,有参与黄、赌、毒等违法行为的,中共镇康县委宣传部有权根据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合同终止。
五、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镇康县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政府购买服务性岗位工资标准的批复》标准执行。
六、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若出现未如实填写本人信息、伪造本人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参聘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由参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过程中,参聘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参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参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名失误的,后果由参聘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报名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本公告由中共镇康县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3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QKmiVKK-idxoTr6Lbn42C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