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我县城市管理力量,经上级批准,缙云县城镇管理综合执法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从事城管执法协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及人数
城管执法协管员若干名。
二、工资及社会保险待遇
基本工资报酬:不低于我县临时用工工资标准,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项社会保险。
三、报名条件
1.基本素质要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德优良;热爱城管,扎根城管,服从分配,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2.学历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放宽到高中或中专学历,专业不限。
3.年龄要求:28周岁以下(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要求: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机警敏捷,男,身高1.68米(含)以上,女,身高1.58米(含)以上,双眼裸眼视力4.7(含)以上,能胜任路面城市管理工作的公民。
5.户籍要求:本人或配偶户籍在本县或原籍在本县。
6.能力要求:具备一定的沟通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退役军人及法律专业毕业人员优先录用。
四、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0日-11日(9∶00~11∶30,14∶30~16∶30)。
2.报名地点:五云镇胜利街107号城镇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二楼办公室(老人武部大楼,联系人:毛佩强,电话:3147193)。
3.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① 本人身份证。②户口簿。③毕业证书或退役军人证书。④所涉优先项证件。以上证件均须交验原件及复印件。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1张。
五、本简章由县城镇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负责解释。
二○一二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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