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县卫生局拟在本县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中公开遴选县医院派驻县看守所医务室医师1名。为做好本次公开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和人数:
计划遴选县医院派驻县看守所医务室医师1名(人事关系调入县医院,安排在县看守所医务室工作)。
二、遴选范围及条件
(一)遴选范围:
本县各乡镇卫生院中符合以下遴选条件的正式在编在职人员。
(二)报考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有较好的理论和政策水平;积极进取,勤奋敬业;执行力较强,绩效优良;组织纪律性强,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热爱医疗卫生工作,服从遴选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工作安排,能胜任遴选岗位的本职工作。
3、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持有执业范围为内科、外科、全科医学、急救医学、中西医结合、中医(内科专业方向)的执业医师资格证。
4、在本县乡镇卫生院从事临床医师工作2年以上(计算时间截止2012年11月底,下同);
5、年龄在45周岁以下(以身份证为准,1968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
6、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行政处罚,没有违纪违法记录,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7、身体健康,符合现行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医疗卫生人员岗位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具有正常履行遴选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参加遴选:
1、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工作人员。
2、按照《公务员法》及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相关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
(1)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2)直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3)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4、其他按规定暂不得调动工作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12年12月10至12月14日,符合条件的人员到县卫生局(北环路278号)四楼人教股报名,联系电话:0597-3846869。
(二)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学校毕业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书的原件、复印件。
2、县卫生局出具的参加工作时间、年度考核情况以及有无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违纪违法记录的证明(工作单位有变动的,由原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现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分别出具)。
3、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
4、《上杭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可从“上杭人事人才网”网址: http://www.shrs.gov.cn下载,统一按A4纸格式单张打印),须经所在乡镇卫生院同意报考并盖公章。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上杭县人事局、卫生局共同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考试的人员,由上杭县人事局核发《笔试准考证》。
经资格审查后,如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岗位遴选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该岗位将按照延长报考时间或调整报考条件等办法再次组织报考,再次组织报考后仍达不到比例,由县卫生局根据该岗位的实际需要,向县人事局提出是否组织遴选的书面申请,经县人事局审批同意后组织实施。
(四)报考费用
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考试的人员,在领取《笔试准考证》时交考务费80元。
四、遴选方法与步骤
本次遴选采取公开考试与组织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考试形式:分为笔试和面试二部分,均按满分100分计,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二)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上杭县人事局核发的《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为准)。
(三)考试科目、内容:
1、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内容包括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行政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等。
2、面试主要测查参加考试人员的理论政策水平、思维反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履职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四)考试程序:
1、笔试:报考人员先进行笔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
2、面试:
(1)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岗位遴选人数3倍的人员参加面试;进入面试的最后1名若有同分数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等原件。
(2)如果笔试参加人数不超过岗位遴选人数,报考人员的笔试卷面成绩必须达到合格线(另行确定)及以上,方可进入面试,且面试成绩必须合格(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确定为体检和考察对象。
(3)若进入面试人数超过岗位遴选人数但达不到岗位遴选人数3倍的,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3、如有报考人员不按考试规定的要求参加笔试、面试的,视作自愿放弃招考资格;如有报考人员在考试时违反笔试、面试考场规则等被认定为按零分处理或试卷作废处理等,不再作为面试或体检考核对象。
4、如有报考人员未参加笔试或面试的以及在考试时被取消考试资格的,按实际参加考试的人数执行上述要求。
5、笔试、面试结束,报考人员的成绩将在“上杭人事人才网”(网址: http://www.shrs.gov.cn)和县人事局、县卫生局的公告栏等予以公布。
(五)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笔试、面试成绩按上述比例折算)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遴选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确定的体检对象有同分数者,以笔试成绩高分者为先;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经县人事局同意后,另行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的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2、体检由县卫生局统一组织。
3、体检参照国家规定的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要求及上述“遴选条件”的要求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4、报考者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5、体检不合格者,不予遴选;不按相关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录取资格;
6、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或有自愿放弃及取消录取资格的,按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人选。
(六)考察:
1、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2、考察对象须先由上杭县公安局负责进行政审,经政审合格的人员由上杭县人事局和县卫生局共同负责进行考察,如有政审或考察不合格以及自愿放弃者,按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人选。
(七)拟定录取人选:
县卫生局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和体检、政审、考察情况等,研究确定拟录取人选,书面报县人事局审核。
(八)公示:
1、经县人事局审核合格的拟录取人选,在“上杭人事人才网”(网址: http://www.shrs.gov.cn)和县人事局、县卫生局的公告栏等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公示结果不影响其录取的,确定为录取人选,由县卫生局将有关材料报县人事局审批。
(九)办理调配手续:
经县人事局审批同意后,录取人选原则上须在30天内按相关规定办理完调配手续,因个人原因未办理手续的,将取消录用资格,按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人员。
五、相关待遇
本次遴选所录用人员为县医院财政核补事业编制正式人员,派驻县看守所医务室工作,派驻工作时间不少于5年,并按事业单位人员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实行聘用制,聘用期间享受与本单位同条件人员的相同待遇。
六、其他事项
1、在本次公开遴选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由有关部门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规定期限内不得参加遴选或招聘、取消录取资格等处理,并记入本人档案;如情节严重的,交由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在报名、考察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的,由有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3、报考人员在办理调配手续之前发现并查实有影响录用相关问题的,取消该人员的录用资格,按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人员;如报考人员在办理调配手续后发现并查实相关问题的,一律退回原所在单位,不再递补人员。
上杭县人事局上杭县卫生局
2012年12月4日
中国足彩网信息请查看福建省事业单位招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