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要求:思想要求上进、有正义感、责任心强,热爱消费维权岗位、热忱大方,身体建康、品行端正,有一定法律知识。
文秘人员职位:1人
性别要求:男女不限
学历要求:大专以上(全日制)文员、办公文秘、中文、法律等相关学科,
工作经验:不限
年龄要求:20-35岁(1992年至1977年出生)
具体要求:文员、办公文秘、中文、法律等相关学科。有一定写作能力、法律知识,计算机等级证书1-2级,长像大方、具有一定口才。
待遇:月薪1500元、“五险”由单位缴纳(食宿自理)。
具体工作:采编、组稿、编辑、等文秘工作,以及部门新闻发言工作。
招聘程序:
报名时领取填写应聘履历表、缴交像片、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机算机等级证书等复印件(以上原件验证)
笔试:
实用文写作、有关法律法规、计算机操作。
有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2、《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50号《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51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暂行办法》
5、以及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知识
面试:
郎读或演讲
体检:
体检标准根据招考公务员标准。
报名时间:2012年11月8日至2012年12月20日止
报名地点:新罗区韭菜园市场二楼消委会秘书处
报名联系人:邓宝莲 电话:2290315
备注:同等条件下本科优先。试用期三个月后签订一年合同,期满后续签。
新罗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二0一二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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