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南召县域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拓宽选人视野和用人渠道,改善干部队伍结构,提高整体素质,按照编制管理和岗位设置管理的要求,经南召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南召县水利局、畜牧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6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按需设岗的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坚持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职位
共招聘36人。其中县畜牧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1人,县水利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人(详见职位表)。
三、招聘范围与条件
(一)具有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2、敬业奉献、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回县报到未就业具有南召县户籍、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4、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2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所学专业须与报考职位要求相一致;
7、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学历,任职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刑事或治安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其它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与办法
1、发布公告 2012年12月26日在县电视台、南召县政府网站等处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和资格审查 2012年12月26日至2013年1月18日正常上班时间。凡符合本次招聘范围、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时需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均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时本人必须到场,经资格初审合格后,现场照相,填写报名表,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考务费每人每科30元,现场报名数码照相每人12元,共计42元(享受低保家庭的特困生免去考务报名费)。
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若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比例达不到3:1,缩减招聘岗位职数或取消本次本岗位招聘。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
报名地点:南召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办公室设五楼)
3、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和计算机技能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采取异地命题,异地阅卷。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写作,满分15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笔试时间 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公告和政府网站通知)
(2)加分 根据豫办〔2008〕16号、豫人社〔2009〕175号文件等有关规定,截止报名前在村任职2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和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毕业生,经组织、人社部门考核合格、确认通过的,笔试卷面总成绩加10分。根据南召县委[2008]16号文件精神,独生子女的持独生子女证书和县计生委出示的证明加7.5分;普通全日制专科以上的毕业生报考水利局下属单位土建、水工类岗位取得监理师、造价师、建造师的加3分。有重复加分因素的只选其中一项,最高加分值为10分,加分的分值加在笔试成绩中(折合前)。
(3)面试 面试异地出题,使用异地考官。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办法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专业知识及业务能力等。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3)计算机技能测试 满分100分,按总分10%计入考生总成绩。
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40%+计算机技能分10%。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4、体检和政审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政审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者一同参加体检。体检政审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和《公务员录用考核暂行办法》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对因有体检或政审不合格形成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5、岗前培训 对体检、政审合格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职业道德、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等。
6、公示聘用 对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报名者凡在规定时间未参加笔试、面试、计算机技能测试、体检、政审、岗前培训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如有未尽事宜,按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意见执行
招聘咨询电话:66880023 监督电话:62038900
南召县政府网站:http://www.nanzhao.gov.cn
(发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
南召县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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