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团干部队伍建设,促进我市共青团和青少年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团市委机关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2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公开选调对象为清远市内(含省直驻清单位)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
二、选调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选调副科级1人、科员1人。
三、选调条件
1、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修养、较强的文字功底和沟通协调能力;热爱青年群众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服务意识,能吃苦耐劳;
2、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担任副科级以下(含副科级)职务;
3、中共党员;
4、2年以上工作经历(2010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
5、身体健康;
6、历次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符合拟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职位条件见附件2);
8、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列入公开选调范围:
(1)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
(2)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或在处分期间内的公务员;
(3)从事保密等工作未解除保密期限的;
(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需要回避的公务员;
(5)其他不宜参加公开选调的情形。
四、选调方法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1月1日至10日。
报名方式:通过电子邮箱报名。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按《团清远市委机关2013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见附件1)填写报名表,并发至团市委公开选调办公室邮箱(qytswgkxd@sina.com),同时上传电子生活照片1张(邮件主题格式为“选调岗位+姓名”)。报名成功与否以收到电子回信为准。
(二)资格初审
团市委公开选调办公室将根据选调的岗位条件和收到的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将通过短信通知报考人。
(三)注意事项
1、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应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资格;
2、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无论因何种原因在原单位提拔,如其进入选调名单,一律按报名时的职级办理调动手续。如报考人员不接受此要求的,视为放弃选调资格,按总成绩依次递补其他人员;
3、咨询电话:0763—3362001(咨询时间:正常工作日8:30—17:30)。
五、选调程序
开考人数要求: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选调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以上。如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则相应减少选调人数。
(一)测试
由笔试、面试两项得分计算总成绩。
1、笔试
测试报考者的政策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题型为客观题和主观题,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按40%计入总成绩。
2、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选调职位与面试人选的比例为1:5。面试工作由团市委公开选调办公室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按60%计入总成绩。
3、其他
(1)笔试、面试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接到面试通知的考生携带相关材料到团市委公开选调办公室进行资格确认。需提供的资格审核材料包括: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3、《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4、《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5、任现职级通知或《任免审批表》复印件;6、党组织关系证明;7、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参加公开选调的证明。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经审核发现不实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3)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考察人选与选调人数比例为2:1。
(二)体检与考察
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组织体检。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缺额根据实际需要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团市委公开选调办公室负责。
(三)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经团市委党组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在清远共青团网站公示7天。
(四)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即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六、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选调的具体事宜,由团市委公开选调办公室负责解释。
共青团清远市委员会
2012年12月26日
附件:报名表.doc
附件下载易贤网温馨提示:
《报名表.doc》来源于清远人才人事网,最近更新2012年12月29日。
易贤网下载后为“.zip”的压缩文件,解压后得到“.doc”格式的文件,文件使用MS-Office办公软件word制作,请确保您使用的电脑已安装此类软件,否则打开的文件将是乱码。
中国足彩网信息请查看广东省公务员选调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