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目标】
1.识记教学目标的定义和种类、个别化教学的基本环节和典型程序。
2.理解教学目标的表述方法、教学媒体选择方法、情境教学的含义、合作学习的特征。
3.运用指导教学法和发现教学法设计教学。
第一节 设置教学目标
一、教学目标及其意义教学目标是预期学生通过教学活动获得的学习结果。在教学中,教学目标有助于指导教师进行教学测量和评价、选择和使用教学策略、指引学生学习等功能。
1.指导学习结果的测量和评价
教学目标是评价教学结果的最客观和可靠的标准,教学结果的测量必须针对教学目标。如果教师在教学结束后的自编测验没有针对目标,那么,就没有测量到所想要测量的教学结果。如果某节语文教学的目标是阅读理解,而测量的重点是词汇和知识的记忆,就会造成目标和测量的不一致,这种测量就是无效的。
2.指导教学策略的选用
一旦确定教学目标后,教师就可以根据教学目标选用适当的教学策略。例如,如果教学目标侧重知识或结果,则宜于选择接受学习,与之相应的教学策略是讲授教学;如果教学目标侧重于过程或探索知识的经验,则宜于选择发现学习,与之相应的教学策略有指导的发现教学。
3.指引学生学习
上课开始时,教师明确告诉学生学习目标,将有助于引导学生的集中注意课中的重要信息,对所教内容产生预期。
二、教学目标的分类
2.领会
指把握所学材料的意义。可以借助三种形式来表明对材料的领会。一是转换,即用自己的话或用不同于原先表达方式的方法表达自己的思想;二是解释,即对一项信息加以说明或概述;三是推断,即对事物之间的逻辑关系进行推理。领会超越了单纯的记忆,代表最低水平的理解。
3.应用
指将所学材料应用于新的情境之中,包括概念、规则、方法、规律和理论的应用。应用代表较高水平的理解。
4.分析
指将整体材料分解成其构成成分并理解组织结构,包括对要素的分析(如一篇论文由几个部分构成)、关系的分析(如因果关系分析)和组织原理的分析(如语法结构分析)。分析代表了比应用更高的水平,因为它既要理解材料的内容,又要理解其结构。
5.综合
指将所学的零碎知识整合为知识系统。包括三个水平:用语言表达自己意见时表现的综合(如发表一篇内容独特的演说或文章);处理事物时表现的综合(如拟定一项操作计划);推演抽象关系时表现出的综合(如概括出一套抽象关系)。综合目标所强调的创造能力,需要产生新的模式或结构。
6.评价
指对所学材料(论点的陈述、小说、诗歌以及研究报告等)作价值判断的能力。包括按材料的内在标准(如材料内在组织的逻辑性)或外在标准(如材料对目标的适用性)。评价目标是最高水平的认知学习结果,因为它要求超越原先的学习内容,并需要基于明确标准的价值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