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决定在丽水市区范围内招聘3名驾驶员(编外用工,其中1名为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驾驶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工作认真,吃苦耐劳。没有受过刑事处分和党政纪律处分,没有参加过任何邪教组织。
2.男性,高中以上学历,常住丽水市区,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2月28日以后出生)。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3.持C1及以上驾驶执照,有3年以上实际驾驶经验,且近3年未发生交通事故,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退伍军人、大专以上学历、持B照以上优先。
二、报名办法
有意者请带身份证、户口本、驾驶证、学历证书、近年未发生交通事故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于2013年3月5日至7日到丽水市人力社保局办公室报名(丽水市花园路1号市行政中心主楼 办公室),逾期不受理。联系电话:2091215。
三、招聘办法
经资格审查、驾驶技能测试、面试、政审后,择优聘用。
四、有关待遇
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试用期满考察合格,按《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工资、福利待遇按编外用工有关规定执行。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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