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精神和公开招聘简章,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确定以下11人为事业单位拟聘用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征求广大群众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2013年3月25日起到3月31日止,共7天。
4、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联系电话:0578-2278057。
附:2012年丽水市莲都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拟聘用对象公示(一)http://ldrsj.liandu.gov.cn/zwgk/gsgg/t20130325_857380.htm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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