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精神和公开招聘简章,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确定以下27人为事业单位拟聘用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征求广大群众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2013年3月25日起到3月31日止,共7天。
4、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联系电话:0578-2278057。
附:2012年下半年丽水市莲都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对象公示(一)http://ldrsj.liandu.gov.cn/zwgk/gsgg/t20130325_857379.htm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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