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博物馆是海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下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集收藏、陈列、研究于一体的县市级综合性博物馆,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岗位合同工,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讲解兼管理工作人员 2名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3年4月7日—8日。
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海宁市博物馆(西山路542号)展厅。
联系人: 褚敏,联系电话:0573—87046719、87046717。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貌端正,身体健康,责任心和服务意识强,能胜任本职工作。
2.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海宁市户籍,18-35周岁(1977年4月7日至1995年4月7日期间出生)。
3.持普通话等级证书者优先录取。
三、招聘办法
1.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报名者须提供近期一寸照片两张,并填写《海宁市编制外岗位合同工招聘报名表》一份。
2.考试:考试根据报名情况决定,如报名人数超过或等于招聘计划数20倍的,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总分100分。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0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总分为100分,内容为公共知识和模拟演讲,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后根据笔试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当成绩相同时,持普通话等级证书者排位在前),如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考察期间出现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3.拟聘用对象必须在聘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海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二0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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