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技术创新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技术创新服务中心为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直属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自收自支,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主要职能:以技术、资金投入等方式,对技术开发项目进行扶持和管理;向省内中小企业提供科技成果信息,协助组织工业新产品、新技术的认定和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4个岗位各1人。
(一)招聘条件
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浙江省技术创新服务中心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学历、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应聘者,要求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学位可以为在职教育学位;符合报考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应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书)。
2、专业。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
3、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社保缴纳记录证明,时间计算至2013年4月底。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和笔试工作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组织实施,其他环节工作由我单位自行组织。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经济研究与咨询(一)岗位直接安排面试;其他岗位中,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可免于笔试,直接进入面试。有关应聘人员均应在网上报名平台进行报名,无须缴费。
1、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4月19日9:00-4月27日16:00。报考人员在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13年4月19日-4月28日,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时间:2013年4月19日9:00-4月30日24:00;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并缴费的人数不得低于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4、应聘资格的取得。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已缴费人员在2013年5月15日-5月17日上网(www.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按50%计入总成绩。不安排笔试的岗位及免于笔试的人员,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1、笔试
笔试科目:《专业基础知识》(卷面满分150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卷面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为5月18日,地点为杭州市内。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上午9:00—11:30 《专业基础知识》
下午14:00—15: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专业基础知识》考试范围:经济学和管理学基础知识和基本原理,工业化和信息化的相关理论和基础知识,当前国家和浙江省的宏观经济政策导向,浙江经济社会发展概况等方面内容。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免于笔试人员不占该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测评要素按岗位分别确定,主要考查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总成绩最优者(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由我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http://www.zjjxw.gov.cn/jgxx/rsxx/“机构信息/人事信息/考试录用专栏);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省经信委:0571-87052707(人事处)、87058101(监察室);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我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8228280,(张女士)
浙江省技术创新服务中心
2013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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