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沧县司法局招聘司法辅助员的公告
为解决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紧缺的问题,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选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招考原则,采取公开考试聘用的方式,聘用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
二、招聘名额20名(男女不限)
三、招聘对象
1、具有澜沧县户籍人员。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至30周岁以下。
四、招聘条件
(一)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
(二)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职业素养,具备计算机操作能力。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五、不符合报名的条件和情况
1、有违法犯罪经历,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或参与“法轮功”等非法组织的;
5、有其他不宜报考情形的。
六、报名相关事宜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13年 4月 24日至 4月 28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17:30。
报名地点:澜沧县司法局三楼。
(二)报名所需材料
1、《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册》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小1寸)4张。
(三)经县司法局资格审核合格者,填写《2013年澜沧县司法辅助员考试报名表》。
(四)报名费50元。
(五)准考证请考生于2013年5月9 日至 10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到县司法局三楼领取。
七、考试、体检与聘用
(一)考试采取计算机操作考试及面试的办法进行。
1、计算机考试由县司法局统一组织实施,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计算机操作考试结束后,按照确定的最低分数线以上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考人数的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的初步人选。
3、分值
计算机操作考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主要考察计算机实际操作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主要考察招考岗位所需具备的综合素质能力。
4、计分办法
考生总成绩=计算机考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5、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面向社会公告,公告期为7天。
(二)体检、政审、聘用
考试结束后,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由县司法局、监察部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支付。体检不合格者,按计算机考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补充,合格人员参加政审,经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八、聘用待遇
(一)司法辅助员聘用后与司法局签订《劳动合同书》,合同期限为一年,工资为2300元/月(含五大保险,其中800元由各乡(镇)司法所保障)。
(二)司法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为司法辅助员办理相关社会保障手续。
九、招聘纪律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计算机操作考试、面试、政审、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澜沧县司法局
2013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