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检察机关办案力量,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瑞安市人民检察院特在温州市范围内公开选调3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和人数
1、检察官人选:2名;
2、侦查员人选:1名。
二、选调对象
温州市范围内各级机关籍贯为瑞安的公务员。
三、选调条件
1、年龄: 35周岁以下(即1978年5月1日后出生);
2、检察官人选须具有法学专业的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并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以上;侦查员人选须具有刑侦专业的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从事侦查工作满三年以上;
3、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试用期满后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时间计算至2013年5月1日);
4、品德优良,身心健康。
四、选调的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3日至6月7日。
2、报名地点:瑞安市人民检察院政治处611办公室。联系电话:0577-65856522、传真:0577-65856517。联系人:李秀琴、王文华。
3、报名者须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表(从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检察院http://www.zjwzra.jcy.gov.cn/下载填写),须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同意并盖章(瑞安市机关以外的报名者须取得所在单位及当地县级组织人事部门的同意并盖章)。
(2)户籍证明、学历证书、本人身份证明、法律执业资格证书、法律职称任命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近期正面单寸彩色免冠照三张;
4、报名方式:报名者持以上相关材料至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根据选调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初审结果以电话形式通知报名者本人,符合条件者,参加考试。报考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不足3:1的,相应减少选调名额。
(三)笔试
注重对应试者的专业理论知识的测试。笔试成绩为满分100分,以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同分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前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的,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试入围人选。面试注重对应试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测试了解。面试成绩为满分100分,以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名额1∶1比例确定体检入围人员。体检不合格而空缺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总成绩同分的,取面试成绩高者)。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执行。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瑞安市人民检察院组织进行。通过调档、向所在单位实地走访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业务能力、群众公认度等。
(七)确定人选
根据考察情况,由瑞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研究决定拟选调人选,并在瑞安检察院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检察院政治处
邮编:325200
联系人:李秀琴 王文华
电话:0577—65856522
本《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由瑞安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瑞安市人民检察院
2013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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