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上说“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的主要证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生可持户口迁移证)、毕业证原件、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原件”
老师您好!我想咨询的是现在没这个东西,怎么办呀?请指教,谢谢咯!
回复:你好,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院校学历”的,不包含自学考试、函授、成教、电大、网络教育等国家教育部门承认学历的各类学历。资格复审时,考生除提交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毕业证、学历、学位等证件的原件外,提交就业登记证(或就业报到证)原件来认定是否是“全日制普通院校学历”。不能认定的则取消录用资格。具体还请直接咨询红河州人才服务中心或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确定,电话:0873-3732130、37318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