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二、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敬业精神,热爱体育事业;
(二)专业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国家承认并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学历。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者所学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一致。报名时间:2013年6月17日至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报名地点:安徽省体育人才服务中心(安徽省体育局中楼二楼),联系人,庄老师;联系电话,0551-62875996。
符合报名条件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另交复印件)及有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近期2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证件照片2张。
2.通过资格审查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于6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到安徽省体育人才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
3.报名应聘者在通过初审后缴纳考试费用,收费标准执行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录用人员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函》(皖价费〔2006〕226号)规定:笔试按每人每科45元收取,进入专业测试的按每人80元收取考试费用。
(二)笔试
1.时间:2013年6月25日上午9:00-11:00,考生于早上8:30前报到。地点:安徽省体育科学技术研究所科技报告厅(合肥市芜湖路97号)。未按时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考试内容: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理论知识。
3.考生凭《准考证》和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
4.笔试成绩于6月26日在安徽体育网、省体育局办公楼及有关单位公告栏同时进行公告。
(三)专业测试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与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如进入专业测试人数低于3:1的,则设定专业测试最低控制分数线70分。专业测试成绩低于70分的考生,不予进入考察、体检。
参加专业测试的考生顺序按照当日现场抽签顺序确定。专业测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1.应用心理
(1)时间:2013年6月28日上午9:00-12:00,考生于8:30前到安徽省体育科学技术研究所报到,逾期未报道者视为自动放弃。
(2)地点:安徽省体育科学技术研究所六楼康复中心。
(3)测试方式:
①操作:考生现场抽题,根据抽取内容依次封闭式制定计划(20分钟)。
②演示:实践演示(20分钟)。
③答辩:根据计划内容,回答专家有关问题(10分钟)。主要考察其相关专业理论知识,适应岗位工作的相关业务能力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及仪态仪表等。
操作、演示、答辩按 3:3:4合成总成绩,总分为100分。
(4)设立专业测试考官组,由七人组成,其中外聘专家四名。
2.中医骨伤、康复治疗、针灸推拿
(1)时间:2013年6月28日上午9:00-12:00,考生于早上8:30前到安徽省体育科学技术研究所报到,逾期未报道者视为自动放弃。
(2)地点:安徽省体育科学技术研究所六楼康复中心。
(3)测试方式:
①操作:考生现场抽题,根据抽取内容依次封闭式制定计划(20分钟)。
②演示:实践演示(20分钟)。
③答辩:根据计划内容,回答专家有关问题(10分钟)。主要考察其相关专业理论知识,适应岗位工作的相关业务能力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及仪态仪表等。
操作、演示、答辩按 3:3:4合成总成绩,总分为100分。
(4)设立专业测试考官组,由七人组成,其中外聘专家四名。
(四)成绩计算方法
总分按笔试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60%合成。
(五)考察与体检
根据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的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
考察和体检由安徽省体育局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按1:1比例进行,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执行,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对考察、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1.公示:考察和体检结束后,在安徽省体育局网站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仍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原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2.聘用: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将有关材料经省体育局审查后,报省人社厅核准办理有关手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对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报到的取消聘用,不再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要求,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监督下组织实施,省纪委、省监察厅驻省体育局纪检监察部门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本公告由安徽省体育局人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1-62860897 62876996
201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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