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3年度考试录用选调生简章》的有关规定,现将北海市2013年考试录用选调生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的2013年考试录用选调生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不低于100分(含照顾加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成绩不低于45分〕,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规定的比例,确定蔡联钦等10名考生为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时间、地点
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时间: 2013年6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6:00)。
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地点:中共北海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北海市和平路东二巷2号市政府大院市委组织部办公楼四楼),乘坐5、6、10路公交车到人民剧场站下车或乘坐1、3、7、8、15路公交车到二小站下车,或乘坐出租车直接到市政府大院门口下车。
(三)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所需提供的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3.经相关部门审核盖章的《2013年广西选调生报名表》;
4.经毕业学校审核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服务基层项目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
5.服务基层项目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经相关部门审核盖章的证明本人服务时间或服务期满的证明;
6.经服务单位审核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应届高校毕业生考生无需提供)。开具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7.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考生须携带上述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考生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由面试组织实施机关取消本次面试资格;考生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给予其取消本次面试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四)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3年6月15日上午8:30开始面试。
面试地点:北海市第一中学(北京路与北部湾中路交汇处),可乘坐1、2路公交车到一中站下车。
考生务必于7:30前到达考点侯考室。
(五)面试方法
本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面试方法。
(六)面试取消的招录计划
因招考职位没有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决定取消涠洲镇机关综合职位(职位代码为:E08)1名招录计划;因招考职位中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人员主动申请放弃面试资格,决定取消常乐镇机关综合职位(职位代码E02)1名招录计划(具体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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