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本院决定面向全国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选调法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名额
法官职位2名。
二、选调范围
全国法院、检察院系统在职法官、检察官。
三、选调人员资格条件
选调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组织观念和大局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党纪政纪处分及违法记录,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2、热爱审判事业,具有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和较好的文字写作水平;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法律本科以上学历;
4、男性,身体健康,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年龄在35周岁以下;
5、现在法院或检察院工作,具有助理审判员或助理检察员及以上法律职务,并已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A证;
6、配偶、直系血亲及近亲属中无犯罪受刑事处罚或在押的。
年龄、工作年限时间计算截止至2013年7月1日。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等程序进行。择优拟定选调人员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告
在《人民法院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内网、浙江人才网、江西人才网、安徽人才网、龙游法院网等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7月31日止。
2、报名方式:报名应经所在单位同意,并提交报名资料,可登录龙游法院网站首页(http://www.zjlycourt.cn)下载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毕后,将报名登记表连同其它报名材料通过特快专递(报名的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或直接送交至浙江省龙游县人民法院政治处(邮编324400)。
3、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浙江省龙游县人民法院公开选调法官报名表、近期二寸免冠彩照4张(着制服),身份证、工作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获奖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法律职务任命文件复印件、近三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证明、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通过邮寄方式提供报名资料者,可先提供复印件,但必须在面试前提交有关原件予以核对。
(三)资格审查
笔试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经资格审查,不符合选调条件者,取消笔试资格。符合选调条件者,发给笔试通知书。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总分100分,其中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法律综合知识和案例分析、处理能力。面试内容以综合能力测试为主。
(五)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我院将组织考察组赴有关单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由于考察对象本人及所在单位原因,致考察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取消考察对象资格。
(六)体检
根据考察情况,经院党组会同组织人事部门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对拟选调人员按照选调数1:1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
(七)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在龙游法院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八)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笔试、面试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联系方式:浙江省龙游县鹏程路26号(荣昌广场西北侧) 龙游县人民法院政治处 邮编324400
联系人:何桂花、王小惠
联系电话:0570-7261455 、7261629
浙江省龙游县人民法院
中共龙游县委组织部
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三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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