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专业水平,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部分中小学教师。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数额
本次共招聘中小学教师80名,其中高中10名,初中15名,小学55名(具体岗位数额见附表)。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严格标准,按岗聘用的原则。
(三)坚持根据需求,注重均衡的原则。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含2013年师范类高校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有敬业奉献和改革创新精神。
(三)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四)普通高中教师需具备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类本科一批及以上学历,职教中心专业课教师需具备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一批及以上学历;初中教师需具备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需具备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幼儿学科教师必须为幼儿(学前)师范类毕业。学历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证,网址http://www.chsi.com.cn
(五)取得相应层次及以上的教师资格,专业与应聘岗位专业一致或相近。
(六)已参加工作的应聘人员须经单位、主管部门及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
五、教师待遇
正式聘用后教师纳入全县正式教师编制,工资自正式聘用当月起由县财政统一发放。
六、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2013年6月24日-6月30日)
通过市、县相关媒体公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2013年7月1日-7月5日)
由招聘办组织报名,应聘者携带毕业证(含学位证书)、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一份、本人人事档案、六张同版小二寸彩色照片和100元报名费。2013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相关材料由就读高校出具相关证明(证明应写明应聘者的入学时间、毕业时间、是否师范类毕业生、档案转递时间及在校表现等,并加盖院(系)和学校公章,负责人签字)。
应聘者到徐水县教育局人事股现场报名,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并填写《徐水县2013年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3:1时,将调整招聘岗位。
(三)资格审查(2013年7月1日-7月5日)
由招聘办负责对应聘者的各种证件和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合格者方能参加招聘考试。
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报名资格。
①有犯罪记录、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②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③有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四)考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试环节,分为笔试、面试。笔试和面试总分均为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2013年7月12日9:00---11:00)。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20分)和专业基础知识(80分)。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理论知识、法律知识、公民道德与职业道德。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政策法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教材教法。试卷由专家组拟定或从国家、省级公开招聘人员笔试题库调用。题型全部为客观题,通过答题卡形式答题并通过机读形式阅卷登统。笔试地点设在徐水小学。监考教师由教育局负责从县外具备高考监考资格的教师中聘请。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照招聘岗位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全部参加面试。笔试成绩在人社局、教育局公示。
2、面试(2013年7月26日)。面试10分钟,采取试讲方式进行,试讲内容在应聘岗位现行教材中随机抽取。面试前考生备课10分钟,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地点公布。
所有考试过程由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3、公布综合成绩(2013年7月27日)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综合成绩在人社局、教育局公示。
(五)组织体检(2013年7月29日—7月30日)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依据招聘岗位按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考试综合成绩末位出现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考核的顺序依次为面试成绩较高者、普通院校学历较高者、符合报考岗位规定学历毕业时间早者优先。
(六)考察考核(2013年7月31日)
招聘办组织相关人员,通过查阅档案、座谈等方式,对拟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在综合考察的基础上写出考察报告,考察结果公示。
(七)公示结果(2013年8月1日-8月9日)
招聘办对拟聘人员的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公示地点在人社局、教育局。
公示结束后,在体检、考核、公示期间出现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而空出的岗位,按应聘该岗位考生的有效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一次,总成绩并列时,按优先进入体检、考核人员的顺序递补人员。
(八)聘用安置(2013年8月10日)
公示期满合格人员与学校签定聘用合同,办理增人、入编等手续,工资从正式上岗后的当月计算。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抵顶见习期。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用人单位终止聘用合同。八年内不准跨乡镇流动,否则予以解聘。
七、组织领导(略)
八、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过程中,凡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等的人员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要主动提出回避。
(二)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严肃招聘纪律。对下列有违反本规定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隐瞒违法犯罪事实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违反本方案其他情形的。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由县招聘办做出取消考试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决定。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监察局举报电话:0312-8683596
人社局举报电话:0312-8601771
教育局举报电话:0312-8668799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徐水县2013年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doc》来源于徐水县人民政府网,最近更新2013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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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水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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