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乐清市委政法委员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经过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等环节,确定2名拟选调对象,现将拟选调对象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
1、公示时间:从7月10日起至7月16日止,共7天。
2、反映问题的方式和要求: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受理电话:61882901。
中共乐清市委政法委员会
2013年7月10日
中共乐清市委政法委员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拟选调对象http://www.yqhr.com.cn/articles/pg_RIFDEZyc=.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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