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永定县201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和职业学校教师的公告》(永教综[2013]55号)和《关于2013年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确认和考核的公告》(永教人[2013]9号)规定:未如期参加资格确认的,按成绩排序依次递补。决定对递补人员(名单附后)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确认,资格条件的确认以复核为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复核时间:2013年7 月17 日(当日下午4时前)。
二、复核地点:县教育局人事股。
三、携带材料:
(1)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2)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2013年毕业生,还应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
(3)网上报名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二张;
(4)报名表一式一份。
四、有关要求:
进入递补对象应于规定时间按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参加资格确认,未如期参加或提供材料与网上报名登记信息不符或不全的,取消递补资格,责任由其个人自负,所产生缺额再由备取人员依次递补。
附: 永定县2013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递补及备取人员名单(详情请登录http://www.ydxedu.com/newsInfo.aspx?pkId=12891)
永定县教育局
201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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