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区中小学发展的需要,经市编委研究决定,从本市农村中小学选调60名教师到城区中小学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学校、学科及名额(详见附表)
二、选调范围
巢湖市农村中小学在编在职教师(不含巢城教育管理办公室管理学校教师)。
三、选调条件
必须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具有相应层次教师资格,且符合下列条件:
1.在农村学校工作满5年以上(2008年9月1日前任教);
2.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现任教学段(即:高中、初中、小学,下同)学科与选调教师岗位相一致;语文学科教师普通话应达到二级甲等标准;
5.身体健康,能胜任教学工作;
6.经所在学校(中心学校)同意。
7.近三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选调:
(1)违反师德规定受到查处的;
(2)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受到纪律处分人员。
四、选调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符合上述范围、条件的教师,在规定时间内,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和学校签章的证明(必须明确现任教学段、学科及近三年考核结果)和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到市行政服务中心报名。
2.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笔试费每人每科45元。
3.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将削减或取消该学科选调计划数。
4.资格审查。报名时间结束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监察局集中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对不具备选调条件者不予参选。
(二)考试
实行分学段、分学科专业知识考试,考试内容为所报学段、学科《课程标准》涵盖的专业知识,卷面分值为100分,时间为120分钟。考生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将对并列人员组织第二次考试。
(三)确定选调人员
1.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分别按其所报学段学科选调计划数的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巢湖市人社局、巢湖市教育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
2.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分学段学科按报考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本人自主选择任教学校。
3.2013年暑期办理调动手续(有关职称工资按新调入学校岗位聘任情况重新确定,市一中、二中按合肥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有关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22日——7月24日。 地点: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会议室。
2.领取准考证时间:2013年7月29日 地点: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会议室。
3.专业知识考试时间:2013年7月30日上午8∶30——10∶30。
六、组织领导
选调教师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市监察局全程参与监督。
本公告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1—8218581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51—82621484(市教育局)
巢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巢湖市教育局
2013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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