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和《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我县决定采取公开推荐、差额遴选方式(以下简称“公推差选”),面向全市选拔部分科级职位人选。
一、公推差选的职位、数量、级别和编制性质
1.巴马县乡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2名(副科长级,国家行政编制)
2.巴马县文体局副局长1名(副科长级,国家行政编制)
3.巴马县乡镇团委书记5名(享受副科级待遇,国家行政编制)
4.巴马县乡镇妇联主席2名(享受副科级待遇,国家行政编制)
二、公推差选的范围
推荐范围:面向全市实施公务员法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干部。
三、选拔职位的资格条件和具体职位要求
(一)基本条件
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同时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相关规定。
2.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3.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涉及调任,报名人员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
4.具体岗位对年龄、学历和任职年限有特殊要求的,以具体岗位要求为准。
5.身体健康。
(二)资格条件
1.实施公务员法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单位管理人员参加副科级、享受副科级职位选拔的,须任科员职务满三年以上(乡镇团委书记职位除外),或现任副科级干部。
2.事业单位人员参加副科长级、享受副科级待遇职位选拔的,须参加工作时间满4年以上(乡镇团委书记职位除外)。
上述资格条件中,年龄和任职年限均含本数,年龄和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6.近三年参加各类聘用或录用考试有舞弊行为、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或不称职(不合格)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各职位具体要求
1.乡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表达能力。复退、转业军人或人武学校、警察学校毕业,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9月以后出生),中共正式党员。
2.文体局副局长: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体育学类专业毕业,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9月以后出生)。
3.乡镇团委书记: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5年9月以后出生),共青团员或中共党员。实施公务员法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和事业单位人员须任科员(或相当于科员)满1年以上,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4.乡镇妇联主席: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9月以后出生),女性。
四、公推差选的程序和步骤
公推差选工作从2013年7月30日开始,至2013年9月下旬结束。
(一)宣传发动(2013年7月30日至8月5日)
由巴马县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巴马县竞选办”)通过无密级公文传输系统、广播电视台、政府网站和张贴公告等方式发布《巴马瑶族自治县2013年公推差选部分科级职位拟任人选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二)公开推荐(2013年8月6日至8月16日)
公开推荐采取组织推荐、群众举荐和个人自荐三种方式进行。三种推荐方式具有同等推荐效果。每个推荐对象只能推荐为一个职位的拟任职人选。
公开推荐所需材料:①推荐表;②被推荐人选三年工作表现及主要业绩情况;③被推荐人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任现职和现级别文件、编制证、奖励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以上材料需报送一式三份,并用A4纸打印。被推荐人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任现职和现级别文件、编制证、奖励证书及推荐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须一并送巴马县竞选办审核。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者必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以现场报名为主,报名时间:2013年8月6日至8月16日(周末不休息),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双休日:上午9:00—12:00。报名地点:巴马县竞选办(巴马县行政办公大楼9楼)。除现场报名外,报考者也可以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报名。传真和电子邮件报名的需在报名截止后2天内报原件。
(三)资格审查(2013年8月17日至8月20日)
巴马县竞选办按照公布的报名条件和相关职位要求对推荐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后,向社会公布。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与公开选拔职位人数的比例达不到5∶1的不开考。凡报考职位不开考的,报考该职位的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
(四)差额遴选 (2013年8月20日至8月31日)
经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到比例要求的选拔职位进入差额遴选,分适岗比选和竞职答辩两个环节。
1.适岗比选。由有关领导干部和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人选进行适岗评价。按照每个选拔职位1∶5的比例,产生进入竞职答辩阶段的人选并由巴马县竞选办向社会公布。
2.竞职答辩。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答辩。根据得分高低,按每个选拔职位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由巴马县竞选办向社会公布。竞职答辩设旁听席,接受公众监督。
(五)考察体检(2013年9月上旬)
1.体检。由巴马县竞选办组织,体检标准按《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桂人发〔2005〕29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发〔2007〕37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0〕2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0〕232号)等文件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考察。县委派出干部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才素质、现实表现和工作实绩。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可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竞职答辩成绩依次递补。确实没有合格人选的,该职位可以空缺。
(六)差额票决(2013年9月中旬)
巴马县委召开常委会议,按每个职位1:1比例投票表决产生拟任职人选。
(七)决定任用(2013年9月下旬以后)
1.任前公示和办理任职手续。巴马县委组织部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没有发现影响任职问题的,办理任职手续。凡属于调任人员,需先统一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报批后再办理任职手续。
2.巴马县竞选办向社会公布本次部分科级职位公推差选结果。对属于提拔任职的人选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过考核,胜任者正式任职。不胜任者免去试任职务,按试用前原职级安排相应的工作。
五、纪律要求
为确保公平公正,公推差选工作全过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对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拔资格,已经提拔的责令辞职或者免职、降职。有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公推差选工作纪律,在报名、资格审查、遴选、体检、考察等选拔环节中发现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未尽事宜可直接向巴马县竞选办咨询,联系地址:巴马县行政办公大楼九楼。
联系电话:0778-6221327
传真:0778-6212011
电子邮箱:bmxzzbgbg@163.com
监督电话:0778-6214177
附:
《巴马瑶族自治县2013年公推差选科级职位人选推荐表.doc》来源于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最近更新 201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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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马瑶族自治县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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