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200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公安厅《关于转发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暂行规定〉的通知》文件规定及相关要求,经省人事厅批准,云南省政府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2007年公开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名.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数额及资格条件
1、卫生所招聘财务人员1名, 财务电算化专业应届大学毕业生,要求为男性,熟悉计算机操作。
2、机关修缮队招聘管理人员2名, 1名财务管理专业、1名工程管理专业应届大学毕业生,工程管理专业要求为男性。
3、大观幼儿园招聘教师1名,学前教育专业应届大学毕业生,英语口语流利,通过国家四级者优先考虑。
4、圆通幼儿园招聘工作人员3名, 1名财会专业应届大学毕业生, 2名学前教育专业应届大学毕业生,学前教育专业英语口语流利,通过国家四级者优先考虑。
5、金安幼儿园招聘教师2名,学前教育专业应届大学毕业生,英语口语流利,通过国家四级者优先考虑。
6、机关托儿所招聘教师1名,学前教育专业应届大专以上毕业生,要求昆明四城区户口。
应聘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
4、能如期获得相应的毕业证书。
二、 报名
报名时间及地点:2007年5月9-5月10日,云南人才市场一楼人才交流大厅(昆明市人民中路170号,五一电影院旁)。
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办法:
1、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2007年毕业生持学生证、身份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其他应届毕业生持学历证、身份证、未就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3、省内考生本人到现场报名。省外考生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由他人代为报名(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传真件),待考试时复核原件。
4、所有报考人员报名时须交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
5、省政府办公厅工作人员在现场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6、2007年5月14日至15日到云南人才市场一楼服务大厅领取准考证。
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考试人数比例不低于1:3方开考,否则相应递减招聘岗位及人数。
三、笔试、技能测试、面试
1、笔试时间:2007年5月16日上午9:00-12:00
笔试地点:云南人才市场一楼服务大厅(昆明市人民中路170号,五一电影院旁)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
2、技能测试时间:2007年5月16日下午14:00-18:00
技能测试地点:圆通幼儿园(昆明市圆通街连云巷20号)
报考大观、圆通、金安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需参加笔试、技能测试,按照笔试与技能测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每个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报考其余岗位的考生只参加笔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每个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 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3、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招聘岗位所要求具备的综合素质及技能。
四、 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择优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由省政府办公厅人事处、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统一组织参加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
五、 考核
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由招聘单位的人事主管部门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及工作成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进行应聘资格复查。报到时未取得相关学历证件者不予聘用。
六、 聘用人员待遇
对确定的拟聘人选进行公示,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报省人事厅审批同意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
云南省政府办公厅人事处,电话:0871-3634193;
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电话:0871-3624895。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七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