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遴选公务员中“具有3年及以上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作经历”如何界定?
你好:指在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含在乡镇<街道>的派出机构)、行政村(社区)工作的经历。选派到乡镇(街道)、村(社区)挂职、帮扶等情况,可视为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作经历。
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营及营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作经历。
监狱劳教系统的基层监、所工作经历,可视为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作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