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01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11月3日开考。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定》,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移动电话、手提电脑等物品。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规定,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参加考试视为作弊,将取消其当次报考所有科目成绩。所以,再次提醒考生不要将手机等违禁物品带入考场,否则,不论是否开机,一经发现,将按作弊处理。希望广大考生遵守考场纪律,诚信参加考试。
祝广大考生考试顺利,考出理想成绩!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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