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杭州市中学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92人具有中学一级教师、实验师、助理研究员任职资格。
根据《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现对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期内,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将公示对象的有关问题以书面形式向我局人事处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并须提供本人联系方式,我局将严格按《信访条例》为反映人保密。
公示时间:2013年11月4日至11日
联系单位:杭州市教育局人事处
联系地址:屏风街8号,邮编:310003
联系电话:0571-87025616(传真)
杭州市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四日
附件:2013年度具有中学一级教师、实验师和助理研究员资格公示名单请参照:http://www.hzedu.gov.cn/sites/main/template/detail.aspx?id=37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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