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宁波市技工学校教师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李欣等43名教师拟同意晋升或转任为技工学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具体见附件1)、徐新华等40名教师拟推荐参加浙江省技工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具体见附件2)对象,现予公示。
一、公示时间
从2012年10月15日起至10月21日止,共7天。
二、反映问题方式
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建处反映问题。
联系地址:宁波市解放南路257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建处;邮编:315010;联系人:吴时青;联系电话:83865020;电子邮箱:wu_shiqing@zjnb.lss.gov.cn。
附件1:拟同意晋升(转任)技工学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人员
附件2:拟推荐参加浙江省技工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人员
附件详情请参考:http://www.nbrs.gov.cn/zwgk/tzgg/201210/t20121015_57322.html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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