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暂行办法》(组通字〔2010〕42号)和《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直机关2013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41号)等有关规定,为组织好省检察院2013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工作,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制定省检察院2013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工作实施方案。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3:1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名单附后)。
(二)资格复审时间。2013年11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三)资格复审地点。省检察院政治部十楼1010室(地址: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祁门路298号,联系电话:0551-63696433)。
(四)资格复审要求。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1、本人有效身份证;2、学历学位证书;3、报名表;4、笔试准考证;5、近期省内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6、其他有关职位要求的证件。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按照同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13年12月7日。
(二)地点:省检察院机关。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于面试当天上午7:30到省检察院政治部十楼1010室报到,经核准身份后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未按时报到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形式和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考生适应职位要求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和其他综合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考官7人,其中省检察院考官3人,并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外聘考官由公务员主管部门从考官库中随机抽取。
四、成绩合成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比例合成得出考试综合成绩。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差额确定考察人选,遴选计划1-2人的职位,差额1人;遴选计划3人的职位,差额2人。
五、组织领导与监督
遴选面试工作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监督下进行,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和保密、回避等有关规定。省检察院纪检组、监察处负责实施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监督电话:0551-63696592
咨询电话:0551-63696433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请参照http://www.ahxf.gov.cn/ggl/405841.SHTML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201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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