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经西湖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定,现将西湖区2013年下半年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拟认定名单予以公示(拟认定具有教师资格人员具体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11月27日—12月2日。未在下列公示名单中的申请人员,不符合所申请的教师资格条件,不予认定所申请的教师资格。
如对认定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至12月2日16时之前,向西湖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提出,联系电话56735330。
西湖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西湖区2013年下半年拟认定具有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名单》请参照:http://www.xhedu.net/sites/main/template/001.aspx?id=155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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