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制度。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和教师职业,热爱学生;具有团队精神、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身心健康。
(二)统招统分全日制应届研究生毕业,或2014年博士后出站人员(2014年10月底前能出站并报到),或海外高水平大学留学归国人员(2014年10月底前能毕业回国且做完学历学位认证),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其中第一学历为本科。
(三)博士(后)年龄不超过35周岁,硕士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
(四)其他条件见招聘计划。
三、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1:《北京工商大学2014年教师岗位招聘计划》。
四、招聘程序
(一)接收简历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下载附件2:《教师岗位报名登记表》,填写后将文件名改为“应聘学院(部)名称—教师岗-姓名—最后毕业院校”。《报名登记表》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大小控制在1M以内。邮件标题亦为“应聘学院(部)名称—教师岗-姓名—最后毕业院校”。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邮件需发送2份,一份发送人事处邮箱(renshichu@btbu.edu.cn),另一份发送应聘岗位所在学院(部)简历投递邮箱,具体地址见联系方式。因简历较多,请按上述要求发送简历,无需寄纸质简历。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2月14日。
(二)资格审查
学校人事处收到应聘人员的简历后,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名单交各单位筛选。
(三)遴选
遴选环节包括:面试、试讲、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考察、学校党委常委会暨校长办公会审议、公示、体检、政审等。
(四)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体检和政审合格的,学校人事处与受聘人员签订协议,为博士后及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开具接收函,按程序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五、聘用及待遇
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新聘人员待遇:
(一)享受北京市事业编制待遇,按照北京市和学校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薪酬,社会保险、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按国家和北京市相关规定执行。
(二)博士、博士后人员学校一次性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费。
(三)京外生源毕业生的进京户口按北京市有关政策执行。
六、招聘时间
面试、试讲及考察的时间定于2014年3月1日-2日,请应聘人员届时关注我校网站的公告(www.btbu.edu.cn),并保持通讯畅通。
七、联系方式
(一)人事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闫明
联系电话:010-68987835
人事处简历投递邮箱:renshichu@btbu.edu.cn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33号北京工商大学人事处
(二)各学院联系方式见附件。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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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岗位报名登记表.xls》来源于北京市人保局网,最近更新201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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